这是一部描写一代人心灵成长的小说。20世纪60年代中期,从高级干部公寓和从市井里弄走出来的男女主人公们,带着青春的热情、敏感、躁动和迷茫,顽强而莽撞地为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寻找理由。可以说,这是一部“老三届”的精神成长史,作者书写了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从来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的一段历史。
离开城市
一日早晨,南昌进到父亲房间,问道:去江西好不好?父亲说:不好。为什么?南昌问,那不是你的出生地吗?父亲回答: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使人抑郁。南昌第二次听父亲说同样的话了。父亲继续说:空气中有着太大的湿度,冬天阴冷,暑天溽热,雨季日日沥沥淅淅,墙壁、屋瓦、木器,甚至石板,霉菌一下子发了芽,到处绿莹莹的。什么活物都赶不及人口的繁殖速度,人似乎直接从地里长出来的,比一株草还好活。南昌止不住打了个寒战。太阴暗了!他说。可是,南昌又不解地问,可是,像你这样一个虚无主义者,怎么会参加革命呢?
这是个好问题!父亲说,我想,这是一个时代的际会,你知道,“人民”这个概念。你当然知道,这于你们是天经地义的概念,与生俱来,而在世纪初,简直是振聋发聩!那些烂了眼窝的瞎老婆婆、被牛踢断脚杆的老倌、饥荒年里裸着背上的大疮口要饭的乞丐、鸦片烟馆里骷髅似的瘾君子,那些像蛆虫一样活着的、称不上是人的人,忽然变得庄严起来,因为有了命名———人民。于是,我们的抑郁病就升华成为哀悯,对人民的哀悯。南昌说: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父亲笑了笑,接着说:“人民”将我们这些小知识分子的抑郁病提升到了人道主义。
你不是说,“人民”医治了你的抑郁病?南昌问道。父亲认输了:当人民强壮起来,我们的哀悯没了对象,抑郁病就又来了。
可是,父亲说,从遗传学的角度说,你可能也患有我的某一种疾病。比如,忘乡病,或者说憎厌家乡的病。
我没有,你有,你都反对我去江西,你的家乡。我是憎厌我的家乡,你不也憎厌吗?父亲说。不,我可以告诉你,我现在就去报名,插队江西!父亲冷笑道:多么做作的思乡啊!一个你从来没生活过的地方,一个履历表上的抽象的地方,你不过是要一个抽象的家乡,对具体的,你却抱了憎厌。南昌争辩:我没有憎厌!你憎厌,你憎厌我!父亲话一出口,两人都沉默了一下。南昌承认:是的,我憎厌你。父亲并不恼怒,反而笑了一声:我也憎厌我的父亲,大概这也是一种遗传的现象,每一代都憎厌上一代。南昌缓和地说:青年总是叛逆的。父亲断然摇头:不,憎厌不是背叛。憎厌呢,它是自噬的,自己吞噬自己。
南昌憋闷了一时,说:你既然不爱你的家乡,为什么要给我起名南昌?你不要的东西硬栽给我吗?父亲狡黠地眨眨眼:这就叫阶级烙印。南昌被噎了一下,继而又起:那么你呢?你的阶级烙印是什么?父亲正色道:我把我自己定位在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不愿服从,又不甚了解,渴望相信,又被怀疑攫住。南昌插言道:这就是小资产阶级的摇摆病!在我们做青年的时候,父亲说,一切都是模糊的,然后渐渐有了轮廓。我们把轮廓交给了你们,却没有给你们光,因为我们也没有。南昌忽然说:我认识一个人,一个医生,她告诉我她们当年的校训,叫做“光和真理”。父亲笑了,他说:医生是个好职业,你将来就做个医生吧,先来医治你父亲的抑郁病!
南昌出门,下楼,推出自行车,骑上去。是一九六八和一九六九年的相交之际,街道上的人似乎少了许多。他想起陈卓然关于“小市民”的观点,他承认,这城市有着它的思想,在轻浮的华丽的格调里面,流淌着正直的思索。他刚刚有些尊重它,却要离开了。他觉得有什么湿润的物体在流出他的眼眶,模糊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