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白民 记者 马乐乐)一市民到ATM取款机上取款,他说自己只取了一次———1000元,银行却扣了两次———1500元。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遭遇这件蹊跷事的市民林宏(化名)说,今年1月17日晚上,他在一家银行的ATM取款机上取了1000元钱,当时没有打印取款凭证。几天后,“我到银行打出对账单,上面显示我17号连续进行了两次取款操作,第一次取了1000元,接着又取款500元。”于是他找到银行方面交涉,多次交涉无果后,他把银行告上了白下区法院。
昨天上午开庭时,银行工作人员拿出了他们的证据———取款机的流水单。上面显示,林宏当天查询两次,取款两次。取款数额分别是1000元和500元。林宏认为这是银行单方面的记录,没有得到自己的认可。
银行的监控录像也没有起到大作用。录像上只能看到林宏胳膊的晃动,其余的只是一片白光。银行从一片白光中“看到了”林宏取过两次钱,而林宏却从白光中“什么也没看到”。双方在法庭上又是一阵争执。
昨天上午庭审结束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林宏撤诉,并提供450元的消费发票,由银行予以冲抵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