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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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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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10万公里说成跑了3万公里
买二手车遭忽悠 消费者索要双倍赔偿
  一市民买下一辆二手车时,商家承诺这辆车只跑了3万多公里,谁知几天后到另一商家检测时却发现已经超过了10万公里。消费者怒将车商告上法院,以欺诈为由要求商家双倍返还购车款。

  车商说车跑了3万多公里

  今年3月,韩先生来到一家二手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款黑色别克君威。销售人员介绍说,这辆车跑了39800公里,成色较新,售价15.4万元。3月20日,他与这家公司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3月29日,销售公司帮他办理了车辆过户及交接手续,还提供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文件资料,不过没有交付机动车保修凭证。4月4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书》,明确这辆车的行驶公里数为39800公里。

  买家发觉上当怒上法庭

  过了几天,韩先生看到车辆行驶里程已经超过了40000公里,就把车开到上海通用公司别克轿车南京另一经销服务商去做保养。“你的车行驶里程已经超过10万公里了。”韩先生听到了这个让他备感震惊的消息。

  “二手车的实际行使公里数,肯定影响到车辆的销售价格。销售公司明知车的实际行驶公里数,却故意对我隐瞒!”韩先生想到这里非常生气。

  他说,由于实际行使公里数已经超过10万公里,不符合上海通用公司二手车质量认证的相关规定,因此至今未取得上海通用汽车公司二手车质量认证,这辆车实际上根本无法享受通用汽车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原厂质保。

  他觉得销售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欺诈,为此他将车商告上了南京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撤销买卖合同,退还轿车,被告双倍赔偿共计30.8万元。

  车商认为这不属于欺诈

  被告承认这辆车的行驶公里数的确超过了10万公里,不过这不是他们改的,而是在公司收购这辆车之前发生的。“这表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细致深入,存在瑕疵,我们也愿意对韩先生作出退车的补偿。但是我们认为这绝对不构成欺诈。”

  销售公司还认为,行驶公里数并不是二手车价格的决定因素,而只是参考因素之一。

  至于销售人员为何会作出“39800公里”的承诺,被告代理人解释说:“很明显这是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无知,无知者无畏嘛。而且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人员对里程被改动不知情,因为不可能是我们改的。”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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