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版:民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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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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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区小学招生办法确定
  南京市下关区昨天同时公布了小学新生报名办法,5月19日-20日符合条件的新生将到对应小学报名。教育部门要求各小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首先按施教区招生,对施教区内的学生必须做到零拒绝,切实保证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入学年龄

  入学年龄要求六周岁(即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按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政策,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一致。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住房(产权证)不相符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监护人员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统一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租赁证)以及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手续时,学校可了解儿童有关情况,但不得进行智商测试。

  班级人数不能超标

  一年级新生每班以42人左右为宜。省实验小学一年级每班原则上不超过45人。小班化实验学校一年级每班学额尽可能控制在25人左右。

  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入学监护人需提出申请,凭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务工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就读。

  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应尊重家长的选择,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快报记者 黄艳

  下关区小学

  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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