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网上有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教育部辟谣:未对高校大学语文课程开设做硬性规定”。难道规定大学语文开课与否要上升到辟谣的高度?不过我还是很认同该新闻本身的,它显示了国家权力机关在权力运作上的某种自律。教育部对大学语文的课程只是希望和建议,但并未规定。正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因高校课程设置问题涉及高校办学自主权范畴,教育部并未对高校大学语文课程开设做硬性规定,该课程如何设置由学校自行决定。”
这位发言人的姿态很好。在计划经济时代,计划经济实质上是指令性经济,那个时代的教育当然也是指令性教育。现在,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如果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那么,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亦应摆脱指令性教育的格局,往自由教育的方向发展。落实到课程上,各高校开什么课以及如何开,就属于高校自由教育的范畴。教育部在大学语文课程的设置上比较好地做到了非指令化,令人称道。但光做到这一点还不够,因为在一些课程上,全国一盘棋的状况依然存在,教育部的指令性权力也依然高悬。这是课程之间的不平等,在此,希望教育部在这一问题上进一步约束自己的指令性权力。
我不仅赞成教育部不硬性规定开设大学语文课,而且在理论上我也不赞成大学开设大学语文课。语文指的是语言文字,这是一种工具性教育,它是且只能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国家义务教育的任务之一,就是让每一个人能有效地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国家与个人已经耗去九年时光,结果,大学生进了大学,还继续在课堂上学语文。那么,这个问题的排他性在于:要么中小学的教育任务没有完成,要么大学设置的这门课是重复和多余的。我们知道,大学语文这门课大致是从1978年开始的,它的提出者是当年南京大学的老校长匡亚明。但这门课的特殊背景在于,那是一个不正常的时代。文革十年对教育造成了全面的破坏,积重难返,以致大学教育还要补中学教育的课。今天,如果大学依然开语文课,要问的便是,我们的义务教育是干什么的。
我不赞成大学开语文课,但我赞成大学开人文。尽管语文课可以有人文的内容,但人文课却并非语文课。两者不同的是:一个属于语言工具类,一个属于精神修养类。记得一次和朋友聊天时,我说目前中国大学课程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专业课,那是为了以后吃饭的。一类是思想课,那是用主义教育人的。针对这两种课群,我提出的补充是,用大学人文补充各类专业课,避免人成为单纯的谋生动物。我还主张用大学公民课补充第二类课,让学生在某一思想外再接受一些普世价值。作为补充性的大学人文课和大学公民课有不同的分工,前者关注的是个人在精神上的安身立命,后者关注的是个人作为社会人,他的公共关怀。
和现行的大学语文相比,大学人文的意义在于,它是教养作为独立个体的人,尤其是在精神修为上。这个任务大学语文无以为之,它的命名就注定了它的局限。现下的大学语文教材多以文学类作品为主,按惯例,都是中文系以外的学生上的。人文不以文学为主,但可以包括文学,同时它更扩展到文学之外,还包括哲学、美学、艺术、史学、伦理学等内容。可见,和大学语文不同,大学人文是可以针对每一个大学生的。古老的《周易》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对天象的观察,可以把握时季的变化;那么作为精神形态的人文,是用来化育所有的天下人。人,从自然人到文明人,正赖此教化之功,否则即未走出野蛮。
因此,严格地说,大学人文不是文化课,是文明课。至于此种课程的开设,当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开了一个很好的头:读经典,那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当然,我们要读的经典,不仅是西方经典,更应该包括自身的传统人文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