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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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公告”不如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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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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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不如及时提醒
浪遏飞舟
  [新闻背景]

  丢东西的不知道丢在哪着急,捡到失物的不知如何归还也着急,今后这个矛盾有望解决,5月16日前后南京地铁将在新街口站、珠江路站等设置“遗失物品”公告栏,失物将可一目了然。

  (5月10日《南京晨报》)

  

  浪遏飞舟:地铁设置“遗失物品”公告栏,无疑是一件利民的举措,值得称道。不过,这件事还可以做得更好。首先,“遗失公告”的做法应该推广。尤其是在人流量大,容易遗失物品的大型商场、公交企业、影剧院、公园、浴室等场所,都应选择醒目位置设立遗失公告栏,方便失主寻找和查询。其次,能否在媒体上刊登公益性“遗失公告”。一般情况下,失主无法回忆起究竟在何处遗失物品,也鲜有失主回头寻找失物。特别是遗失一些小型物品、不值钱物品时,更不会花时间寻找。如果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失主可以轻松获取信息。再次,应该建立一个专门机构,汇集遗失物品。若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便可以采取拍卖等形式,将失物变为现金,捐助给慈善机构,让失物也能发挥它的作用。

  

  鄂东梅子:东西丢了,有多少人会到“遗失公告”栏去寻找呢?尤其是那些价值不大的小东西。如此一来,“遗失公告”上的某些物品很可能就一直“遗失”下去了。

  其实,如果地铁公司能够适时提醒,乘客失物现象就会越来越少。比如,到达每一个站点后,由广播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物品下车。此外,在地铁车厢醒目处,也可张贴相应的提示标语。

  

  李建波:地铁公司此举的确深得人心,让失主和拾金不昧者省去了很多麻烦。如今,拾金不昧者越来越少了,正因为如此,他们的高尚行为需要弘扬。

  在征得拾金不昧者意见的基础上,把他们的姓名及具体情况公布出来,就是一种奖励和精神激励。这样做可能会激起更多人加入到拾金不昧的行列中来,有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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