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汇票骗走124万元羊绒
河北清河县汇丰羊绒厂是一家小厂,法人代表殷新荣经过几年的苦心经营,至1998年时已拥有近百万资产。殷厂长盘算着,自己年过花甲,准备稳稳当当再干上两年,然后交给晚辈管理,自己安享晚年。哪知道,骗子们早已经把行骗目标锁定汇丰羊绒厂,一张假汇票骗得殷新荣倾家荡产。
1998年6月初,汇丰羊绒厂来了两名安徽客商,他们自称是安徽省阜阳地区外贸精艺抽纱公司的王经理和赵副经理,需要订购一批羊绒。来人煞有介事地讨价还价,最后和殷新荣达成协议:汇丰厂为精艺抽纱公司提供纯白绵羊绒和纯白山羊绒各两吨,货款124万元,6月25日前交货,送到阜阳指定仓库,点包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
1998年6月15日,汇丰羊绒厂提前完成生产任务,电话通知阜阳方来验货。还是那两个人来到清河,很挑剔地仔细抽检每一包,然后告诉老殷:验收通过,送到阜阳吧,我们点包付款。三天后,殷新荣亲自押车送货。他并未完全放松警惕,假如发现情况不妙,便即刻带货返回。
“王经理”和“赵副经理”在精艺抽纱公司办公楼内接待了他们,殷新荣看到墙上确实贴有这两个人姓名时,完全放松了警惕。但事情好像总不凑巧,直到下午二人才将他领到所谓的仓库,装卸工磨磨蹭蹭,点包的慢慢腾腾,眼看红日西坠,自称是公司会计的沈某才将一张124万元的银行汇票交给他。殷新荣不敢怠慢,马上命货车司机持票连夜返回清河,验明真伪,他自己留在阜阳等消息。
殷新荣在惴惴不安中度过无眠之夜,上午8时,家人打来电话:“汇票是假的,我们受骗了!”老殷如五雷轰顶,连忙跑到仓库去看货,4吨羊绒已被转移了;跑到公司去找人,房门紧锁,人不知去向。经询问才知道,这间房子是出租的,精艺抽纱公司确实有叫王某和赵某的人,但不是购货人,他们是冒名顶替的。
毫无疑问,殷新荣落入了骗子们精心设计的骗局,他马上到当地公安局报案。从此,汇丰羊绒厂被迫停产,工人解散回家,殷新荣全身心投入抓骗子,开始了异常艰难、长达八年的“追赃生涯”。
莫名其妙“捉放曹”
案发后,殷新荣和大儿子殷国庭就驻守在安徽阜阳,密切关注案情进展,清河县公安局也派出牛长久、穆广成两名民警协助阜阳警方办案。阜阳市公安局颍上分局经过大量排查,付出两个半月的艰辛,终于将作案时冒充精艺抽纱公司会计的沈西峰抓获。由于沈西峰是当地人,其哥哥沈西起有一定背景,殷新荣怕时间长了发生变故,要求将案件移交清河县公安局审理。民警牛长久和穆广成也表示,案件一旦移交,他们将在两个月内完成侦破。1998年9月4日,犯罪嫌疑人沈西峰被带回河北清河县公安局。
然而,令殷新荣始料不及的是,沈西峰拒不承认参与诈骗。牛、穆二位警官久攻不下,只好把沈西峰交给殷新荣看管,殷新荣把沈西峰“请”进厂里,安排几个人专职“伺候”。
8个多月后,临近的衡水市线人传来可靠消息,两个骗子现身衡水,正在行骗一家烟酒公司。大儿子殷国庭和办案民警立即赶赴衡水,在一家饭店的雅间里将两个骗子抓个正着。经审讯,扮演“王经理”的真名叫冯金城,系河南安阳人;扮演“赵副经理”的真名叫宁召刚,山东阳谷人。
随着两名主要案犯的落网,案情有了突破性进展,久不开口的沈西峰也败下阵来,三人对诈骗殷新荣4吨羊绒的事实供认不讳,而赃物已经由沈西峰的哥哥沈西起处理,究竟货卖何处,他们不清楚。于是,殷新荣和办案民警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再下安徽阜阳。
经过调查,到2000年5月,销赃人陆续到案。而在此之前的2000年1月底,主要犯罪嫌疑人沈西峰以肝病为由被公安局保外就医。2001年末,冯金城和宁召刚2名嫌疑人因超期羁押被陆续释放。
从案发到抓获所有犯罪嫌疑人,殷新荣始终配合或协同警方破案,手拎钱包,走到哪儿花到哪儿,两年多时间直接用于办案的经费达28万元,还有悬赏金15万元,共计付出43万元。截至犯罪嫌疑人全部释放,清河县公安局共追回赃款69.3万元。经受害人殷新荣多次讨要,他实际得到退赃款只有53.4万元,剩余的15.9万元则被公安局或办案人员强行扣留。
公安局扣押部分退赃款
被骗124万元,追赃抓嫌疑人两年,又花出40多万元,最后行骗和销赃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局退还的赃款和自己付出的费用相差无几,实际损失仍在100万元以上,受害人殷新荣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这个现实。他开始找公安局领导质问,为什么放走嫌疑人?扣留的15.9万元退赃款什么时候给付?公安局答复说,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我们不能超期关押,只有放人;至于退赃款,那是办案人员的个人行为,你去告他们吧!殷新荣说,牛长久等办案民警代表的是公安局,不管怎样,公安局有责任把赃款退给我。殷新荣找的次数多了,县公安局督察队只收回了办案民警薛福林个人占用的退赃款2.81万元,钱却没给殷新荣,只是换了个地方而已。
“不捕不判”成了惯例
据了解,在清河县被骗羊绒的不止殷新荣一家。而被骗者,大多讨不回公道,即收回的赃款退还不到位,嫌疑人得不到追究。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类恶性案件屡打不止?从殷新荣的法律顾问郭世平与牛长久的谈话中,可见一斑。
郭世平说,今年春节前,他找到办理殷新荣被诈骗一案的负责人牛长久,向他了解个中缘由。当时牛长久一脸委屈地说,清河县公安局办理诈骗案件,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是不捕不判。他在清河县公安局干了20多年,没发现一起诈骗者被判刑的,大多是退部分赃款后,不了了之。办案民警做不了主,什么都得听领导的。
清河县葛仙庄村个体老板张某,也有着与殷新荣相同的经历。1999年他被诈骗80余万元,同样出资办案花了不少钱,结果是钱没要回来,嫌疑人也放了,气得他手持斧头砸了县公安局的牌子,被行政拘留15天。记者欲采访他,他说,不提这事了,一提就上火。他不仅对当地警方失去了信心,也对当地法律监督部门失去了信心。
被骗400多万的清河县石清绒毛厂厂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气得浑身发抖,骂不绝口,他的遭遇和殷新荣完全相同,但遭受的损失更大。他说县公安局某领导曾向他提出极为过分的要求,本来每公斤600多元的羊绒,非要强行以每公斤1400元卖给他150公斤。
退赃款是“唐僧肉”?
3月9日,记者赶赴清河县采访,在县公安局局长助理、经侦队长许永的办公室,许永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清河县检察院的建议书。建议书是2005年11月30日针对殷新荣被骗一案签发的,上面详细列举了公安局扣留15.9万元退赃款的去向,其中县公安局财务暂借3万元,督察队2.81万元,保安队王振刚监护费3360元,办案民警牛长久、穆广成、薛福林以报销补助费、手机费,住宅电话费、汽油费、修车租车费、科室办公费占用涉案款9.75万元。
检察院建议书建议公安局“不能放纵犯罪,应该对此案继续侦查,以维护司法公正”。但在涉及退赃款上检察院只建议把暂借款3万和督察队的2.81万元退还殷新荣。对牛长久等人私占的涉案款怎么处理却只字未提。
许永对记者说:“牛长久等人占有的9万多元退赃款,局领导没同意,是他们以报销各种费用形式私分的,这是一种职务犯罪,本应该检察院立案,可他们不予追究,我们有什么办法?”
殷新荣说,告了6年状,公安局仅在春节前退给他两万元,在接款时,局长助理、经警大队长许永说:“你敢再告状,剩下的钱就别想要了。”
据《民主与法制》杂志
河北省清河县公安局办理的多起诈骗大案结果大致相同: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被骗者倾家荡产、企业破产倒闭,而公安局却占用和私分了部分退赃款。就连办理殷新荣被诈骗一案的民警也承认这种“潜规则”。
8年前,骗子们用一张假汇票,骗取4吨价值124万元的羊绒,销赃者以29万元购得赃物,改变原形后售出,获取了暴利。
受骗人竭尽全力付出费用43万元,配合河北省清河县公安部门,但被公安人员抓获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却又被全部释放。更出人意料的是,蒙受巨大损失、已经家徒四壁的受骗者,还要被公安局占用和私分15.9万元退还款。受害人告状6年,涉嫌犯罪之人仍未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