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派专职警察进驻城管防止暴力抗法”,这条新闻在网上出现后,我没有关注新闻本身,感觉这是“顺理成章”迟早会有的事。你看北京,刚判了崔英杰刺死城管人员案,近日又出现了七旬老教授因出头劝阻城管打小贩而遭到围殴的丑闻。哪里的城管与被管者的矛盾不激烈?
我想看的是网民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到我写这篇短文时,新浪网的跟帖评论有999条,绝大多数都是批评城管和武汉市这条措施的。其中“置顶”的据称出于一名警察之手。
他说,我已经在城管执法局协助执法好几年了。那些收入微薄的老百姓摆个摊风里来雨里去,的确不容易……但看到那些生活被影响的市民的投诉记录,看看被弄得臭不可闻、脏兮兮的马路,我心里也很矛盾。他又说,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吃饭问题,还需要政府在完善社保机制方面多下功夫,如果只是以暴制暴的话,即使派出武警进驻城管执法局,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这话说得很中肯,正如一位网友所回应的那样“只是忙着给城管执法配备警察,为什么不去看看那些小贩和有些贫困违建户们的实际困难?”
我很认可这位警察的说法和网友对此的回应,但治本非一日之功,即便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现在建立起来了,也是低水平的,还会有人去做流动摊贩。因此,政府既要制定“治本”的相关政策,也要有好的“治标”对策以化解眼前的社会矛盾。这就说到城管为什么招人恨了。
城管招人恨的直接原因,是他们执法太粗暴。掀挑子、砸摊子、抢货物还算温和的,最激起民愤的是以强凌弱打人,其次是没收人家的三轮车之类重要谋生工具。这种野蛮执法的现状其实是可以改变的。“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中国人化解冲突的传统智慧,文明执法是现代政府管理的基本要求。这就必须抛弃原有的以恶制恶的“思路”,坚决不用“烂仔”当城管人员。
城管招人恨的根本原因是,他们做的两件事与被管者的利益尖锐冲突。多年来,城管的职责主要是两条:一是制止占道经营,二是武汉市这次借用警力要做的事:“拆违”。前者堵了进城农民工或下岗工人的一条简易谋生之路,后者更是要拆某些人的“窝”。
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其实不难,只要放弃“无摊城市”这种冷酷的虚荣心就可以了。而“拆违”则要具体分析。市民“乱盖后用以牟利”的违建和官员利用权势乱盖的房子,理应依法拆除,必要的时候就应该用强制手段。最难处理的是进城农民工和城市贫困者“乱搭乱盖”的建筑物。对这些违建,首先我们得解决一个观念问题,中国能不能像容忍小摊贩一样容忍“贫民窟”?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也仍然有贫民窟,它们是社会流动的合理产物,以其低房租为贫困人群提供了迁徙的条件。广州现在有100多个“城中村”,单消防车进不去这一条就可以说都是“违章建筑”,应该铲平。但正是这些违建的特低房租为新来闯广州的人们提供了落脚之地。现在,广州市政府拟逐步改造这些“城中村”,但愿改造之后新来的找工者还能租得起。如果不能容忍贫民窟“损害城市形象”,政府能否多建一些廉租房,以“迎接”新来者?而城市贫困者搭的违建,情况基本上也是如此,也需要政府多给他们提供住得起的房子。
只有统筹考虑上述因素,以建设人性化、有包容度的城市为目标,才会有城管不令人憎恨的人性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