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高彦 记者 马乐乐)4月中旬,高淳法院执行局连续几天队伍长排,阵阵笑声不时从队伍中传出,原来,他们终于可以领到2005年一年的工资款了。
2006年春节前,高淳县某服装厂劳累了一年的职工正等着领了工资回家好好过年时,可老板先是不见了,随后又被公安机关以赌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2年,一年的工资款顿时没了着落。职工们集体提起了诉讼。
高淳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抽调精干审判力量,快立快审快结,200多名职工工资得到了合法确认,无一差错;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又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交重案组执行。执行员一边耐心细致地做好焦急等待的职工们的思想工作,向他们透明解释有关审判、执行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一边及时将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卖。
执行款到账后即面临着债权分配问题,由于变卖的价款不太理想,而服装厂的债权又较多,如果在扣除看管、评估、拍卖、诉讼等费用后将职工工资与其他债权平均分配执行,受偿比例约为55%。高淳法院决定减免该案诉讼、执行费用近5万元,最终将职工工资受偿比例提高到了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