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过飞机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当你前面的人放下椅背休息时,你的腿却不得不屈在椅背下面,难以动弹。身高1.85米的张先生在一次飞行途中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但让他无法预料的是,纠纷过后,他竟然成了那位乘客的被告,而负责这次飞行的上海某航空公司也将一起站在被告席上。
原告:
我受到了殴打和侮辱
59岁的刘东是北京某调查所的负责人,今年2月2日,他于下午1:00登上了由南京飞往北京的飞机。
刘东的座位号是21A,飞机升空后,他想休息,便把椅子调放了下去。
“我后面的乘客非常粗鲁地在我的座椅上又推又蹬。”刘东回忆。
“我就不许你放。”身后的这名乘客说。
“你再这样,我就要告你了。”刘东按铃叫来了乘务员,向她反映情况,要求解决,并对这位乘客说:“我要到法院告你!”
这时,这位乘客开口骂人。
“他还打我,把我的胳膊向后扯和拧了三次。”刘东说,更让他生气的是,乘务员竟然没有制止。
这个过程持续了10分钟,飞机降落后,刘东报了警,民警过来做了调查,这位乘客道了歉。一个月后,刘东把这名乘客和上海某航空公司告上了北京朝阳区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他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700多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要求航空公司赔礼道歉。
被告:
损失最大的是我
被告上法庭的是南京某大学的教师张龙。诉状他已经收到,在他看来,这个事件中,受损最大的应该是他。
“我在这个事件中,始终都是彬彬有礼,没有打他。”张龙告诉记者,他身高1.85米,普通舱的座椅已经让他感觉到了狭窄,刘东把椅子放下后,搁在他的腿上,更是让他难受。于是,他很礼貌地请求刘东,希望能够把椅子调上一点,好给他双腿活动的空间。
但刘东不但拒绝了,还说要告他,这时,张龙也急了,说:“你不告我,你就是孙子!”“这是我在愤怒状态下说出来的话,确实有点不对,但也情有可原。”
张龙告诉记者,他从来没有打过刘东,拧或扯他的胳膊,为了息事宁人,他后来另找了一个空位坐了下来。下机后,由于刘东的报警,当地警方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但张龙急着要去办事,才不得不口头进行了道歉,“但这是违心的。”
张龙还告诉记者,由于这个事件的发生,耽误了他的时间,他不得不当天返回南京,两天后再飞到北京办事,白白多花了几千块钱。
不过,刘东既然告上了法院,张龙还是会积极应诉,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想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航空公司:
我们已尽到劝说责任
上海某航空公司也被告上了法庭,而刘东告它的原因是“乘务员在整个事件中没有尽到阻止的责任”。
但航空公司的代理人———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国亚认为,刘东告他们是毫无道理的,“乘务员已经进行了劝说和调解,尽到了职责。”严国亚说,同时,对于航空公司来讲,这只是普通纠纷,不属于航空事故,在整个事件中,航空公司是无过错的,所以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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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上没中文标识 跑错机场获全赔
上海的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机场,其国际通行代码的英文标识分别为PVG和SHA。前不久,南京市民钱先生就因不识上述英文代码,而在上海摸错了机场并延误了航班。因协商赔偿不成,钱先生遂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南京的代理商银燕旅游公司告上法院。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调结此案,钱先生获得了1380元的全额赔偿,并象征性地获赔精神损失费10元。
老汉跑错机场差点误事
年逾七旬的钱老先生准备前往德国探望女儿,他提前通过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公司)的代理商南京银燕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燕公司),购买了上海—北京—慕尼黑的国际联航机票。该机票票面均为英文及数字显示,无一中文标识”。
去年9月22日,钱老先生赶到上海浦东机场,就在其忙着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知他机票载明的航班飞机在虹桥机场起飞,钱老先生一看,已过了8点半,根本不可能赶上8点50分的虹桥机场当次航班。
焦急万分的钱老先生最后购买了一张当日9时30分由浦东机场飞往北京的机票,赶到北京时幸好没误去慕尼黑的航班。
损失全赔还有精神抚慰金
无奈之下,钱老先生遂以银燕公司未尽告知义务为由诉至法院,索赔因误机而多支出的机票款、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案件审理中,银燕公司辩称,他们仅是国航公司的代售机票商之一,本身并无告知义务。
庭审中,原、被告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银燕公司全额赔偿原告因误机造成的损失,并象征性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元。银燕公司表示,他们将向国航公司主张自身的损失。
法官:机票应用中文标识
此案主审法官戎建生向记者介绍,国航公司作为出票人和承运人,所制作的机票应对本国公民负有以国内通用文字即中文表示的义务,或者至少能以其他替代方式作明确说明;银燕公司作为国航客票销售代理商,亦负有向购票人提示和告知的义务。
通讯员 谷鸣 自庆
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