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洪战辉近日作报告时推销自己的新书,引起部分听众不满,觉得这种行为与他们心目中的道德楷模不符,甚至还有人指责他骗学生的钱。对于洪战辉卖书一事,媒体上近期发表了许多评论文章,总体上来说,舆论倾向于把洪战辉还原为一个现实中的普通人,这的确令人欣喜。
楷模也是人,也要吃饭、生存,获得财富,与普通人没有两样。多年来,公众通过宣传接触的楷模无不是十全十美,大公无私,具有高尚的思想和坚定的理想,没有什么个人利益和享受,甚至不食人间烟火,结果造成模范典型的概念化、标签化和脸谱化,也使一些楷模们因荣誉而不堪重负。结论是,沿用至今的高大全宣传模式存在着误区,忽略了楷模们首先是一个平常的人。
媒体舆论表明,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道德行为标准已经有所变化,社会急切需要给楷模重新定位,改变目前的宣传方式。不过,我也很能理解反对者的想法,既然是做先进典型报告,顺带销书毕竟有点令人尴尬。听众要听的是一个坚韧顽强、逆境奋斗的故事,是一个人做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行为,如果洪战辉不愿做“苦难的代言人”,不愿将努力挣扎的不幸放大了给人看,他就应当拒绝做这样的报告。
在这件事中,我觉得双方持论都没有错,错的是双方潜意识中都对道德楷模有着一致的需求,希望依靠楷模来维持社会道德。但首先,洪战辉的事迹无关道德问题,而是一个社会保障问题。他的妹妹是一个弃婴,社会本身对此应当承担责任,不应把它推给个人,然后来一番先进事迹宣传了事。在这个问题上,谈社会的责任更有意义;其次,洪战辉对家庭的责任和爱是出自正常的人性,这样的事古今中外比比皆是,他对生活的顽强态度固然令人感动,可仍然与社会道德无关。如果说一个人拥有亲情和坚韧也值得大力宣扬,那这个社会面临的恐怕不仅是道德问题了。
问题的实质还不是今天的道德楷模应当是什么样,在我看来,这件事反映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那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可以考虑树立道德楷模这种形式是否该结束了。时至今日,这种树立典型的宣传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就像洪战辉如今作报告,也得加进一点好人好事,比如把车票让给同学之类。我不知他在讲这件事时,心里会不会感到很别扭。如果他讲得很自然,那么他已经不再淳朴了。
我们今天面临的恰恰是,什么才是社会的道德基础。每个社会都需要某种维系共同体的道德基础,在西方社会它植根于宗教,在古代中国它植根于传统。康德曾经试图从理性来论证道德的形而上基础,从而建立起人的道德主体地位,但最终却劳而无功。因为社会基本道德是一个恒常自发的形态,再伟大的人也不可能承担起提供道德原则的责任。只要社会楷模不是神,具有人的局限,他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共同体的道德基础和原则。如果一个社会总是需要依靠楷模来建立道德秩序,那它就只能不断推出新的楷模,不断号召全社会学习。这样的道德原则归根结底是不可确定的,因而也是不可靠、不恒久的。
近几年,不断有学者提到建设公民社会的必要性,我觉得要谈道德问题,这才是一个积极的探讨思路。一个现代国家,并不是要打造一个模范社会,满街都是圣人,而是要通过公民教育,培养出遵守基本道德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