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80元滞纳金业主觉得冤
· 律师教毕业生职场维权
· 面对离婚 丈夫提出无理要求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面对离婚 丈夫提出无理要求
吴杰
  孩子5岁了,王女士和丈夫闹起了离婚。丈夫提出孩子给他,不要王女士支付抚养费,但她须和孩子断绝关系。王女士不同意,丈夫就说如果孩子不给他,他将来就不支付抚养费。

  另外,王女士已和丈夫分居,孩子在王女士身边,孩子生病,丈夫却不肯支付医疗费。同时,分居期间孩子的生活费都是王女士一个人在承担。王女士问律师:“如果到了法庭上,医疗费和分居期间我花在孩子身上的生活费,能要求丈夫分担吗?”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唐岩律师解答,男方要求孩子和母亲断绝关系,或者不愿支付抚养费等,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离婚后如果孩子发生大额医药费,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部分费用。至于王女士在分居期间的花费,因为此时她和丈夫没有正式离婚,除非婚前进行了约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在一般情况下属共同财产,所以她已支付的费用无法向丈夫索要。

  [律师在线]

  周一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黄立成

  周二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夏少文

  周三 南京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张明文

  周四 南京金衡通律师事务所 张保强

  周五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周结晶

  周日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陈和平

  电话:84783513 时间:9:30~11:00

  快报记者 吴杰

  面对离婚

  丈夫提出无理要求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