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星)“10天即可祛斑”、“100%有效”……今后,这样的宣传、标签用语将不得在化妆品宣传和包装上出现。
昨天的消息称,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再次就制订中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卫生部拟禁止化妆品宣传有效率,产品有效率达100%、斑立净等宣传、标签用语将不得在化妆品宣传和包装上出现。记者昨天采访了一直参与起草制订《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的专家———江苏省卫生监督所监督二处主任吴玉珍。
吴玉珍介绍,对于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管理,我国一直没有详细具体的管理规范,这也就造成了在以往的管理过程中,监督处罚的依据不充分、不严格。在以往的监督检查中,监督人员发现的化妆品标签标识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化妆品的名字上,经常“吹牛”,有的名字直接就把效果吹得天花乱坠,像斑立净等;二是在标签标识的内容上,不少化妆品更是直截了当,宣称其神奇效果,比如称“10天祛斑”。
吴玉珍说,从一年前,她就开始参与起草制订《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去年已经向社会征求过意见,为了更全面,这次,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07年5月20日,估计很快《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就会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