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苏苏华出租车公司的几名的哥向快报反映,他们是在2000年6月中旬更型出租车并上牌的,去年交强险制度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他们的车子“理应”到2007年7月才开始缴纳交强险,但是公司已经强行代扣了好几个月。
的哥:多缴了几个月钱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位于所街附近的江苏苏华出租车公司,一辆捷达出租车横在公司门口,堵住了门,公司人员只能从一条缝隙中挤进挤出。
捷达司机尚某说,他是苏华公司在2000年出租车更型时吸纳的司机,当时每个月上交的费用是3700元,去年经过调整,2006年11月份的费用是3755元,可是到了12月份涨到了3900元,此后至今一直是每月3900元。尚某到公司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增加的150元是交强险费用。
尚某质疑,在交强险实施之前,出租车都是有商业三责险的,而相关文件规定,7月1日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保单继续有效,期满后再及时续保交强险,“我是2000年6月14日拿车上牌的,商业三责险自然是从那时交的,照此推算,2006年应该也是在6月份购买商业三责险,交强险应该顺延到今年7月1日以后再交,怎么会现在就收呢?”尚某表示,目前为止他已经交了4个月的交强险费用,和他一样情况的还有另外两名的哥。
公司:保险日期变更了
苏华公司朱经理解释,这3辆车的确是在2000年6月中旬买的保险,可是在2001年,为了便于办理保险事宜,他们将当时的出租车保险日期进行了统一,其中一批6月份上牌的车统一在了7月1日。
朱经理说,当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的哥是享受到好处的,多享受了十多天的保险。事实上所有的驾驶员都同意了这个变动,并且签了字。
尚某等人认为,即使这样,在今年7月1日以后的交强险费用由他们自己承担,但是之前的公司应该也分担一半。而朱经理认为,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一旦出险,这部分利益也是的哥获得,所以的哥出钱合情合理。
南京义科律师事务所的董永斌律师认为,在2001年的时候,无论公司还是的哥显然都无法预见日后出台交强险,但是双方又都有一定的责任,从公平原则出发,公司承担一部分交强险保费还是合理的。快报记者 孙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