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的儿子今年17岁,在一所职业高中上学。近日,郑女士突然接到儿子电话,说自己从床上摔下来手臂骨折了。郑女士说,学校宿舍是上下铺,儿子睡在上铺,他是因为站在床上玩的时候自己不小心摔下来的。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王见律师认为,如果学校已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且对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郑女士儿子的这种情况,可以认为学校没有过错,学校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快报记者 吴杰
■本周律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