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4月14日《现代快报》的一篇新闻之后,着实为记者的用词担心了一把。
在这篇短短两三百字的报道中,有一个字出现的频率很高———巨。作为形容词,巨一般用来修饰程度,如“巨人”、“巨大”等,与“很”、“十分”、“非常”语意类似。看看这句话:“因为结婚的人巨多,所以饭店生意巨好,珠宝销售巨高”。“巨”字完全可以用“很”、“十分”、“非常”等代替,然而这些词汇却渐渐“落伍”,甚至还不如“超”、“相当”等词汇出现的频率高。一方面,这是流行词汇以及方言对于书面语的冲击;另一方面是媒体为了顺应读者读报乐趣的需求。可让我担心的是,“巨”字之后,媒体还有什么字可用呢?我在网上一番搜索之后,发现东北方言中的“贼”字,粤语系常用字“爆”字将很有可能接班。只不过果真如此,这句话岂不是会变成:“因为结婚的人巨多,所以饭店生意贼好,珠宝销售爆高”。语意倒是生动、形象了,可总感觉这样一变不像是读新闻,倒挺像是讲相声了。
曾经帅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