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演艺界,有一年龄已过“不惑”的中年男性,一直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华仔”。据说在香港,不知道“华仔”的人只有两种:不懂事的孩童与白痴。他那张有着深邃如潭的眼神和鹰钩鼻的脸,巧妙地将中、西方人的神韵完美合璧,形成特有的“华仔”之帅。他的星路历程,是一个从“烂仔”到“影帝”的美丽童话。他的人生故事,值得我们慢慢品味。
“天幕”后面的“天幕”
1991年,刘德华在影坛上大放异彩。那一年里,平均每个月都有他参演的一部影片在上映,而且票房十分火爆,12部影片的票房总收入达两亿港元,在香港演员中居第一位。
在韩国,由他主演的《天若有情》上映竟长达9个月,韩国观众誉他为“最受欢迎的外国男星”。这样的成绩,无论是谁都会欣喜若狂,可是,刘德华却高兴不起来。权衡再三后,他与美国ICM公司签下了经理人合约。为什么会作出这一决定?
刘德华自有他一番苦衷。多年来的努力拼搏,使刘德华尝到了不少甜头:鲜花、掌声、荣誉;但也逐渐地品尝到了身为名人的苦涩:流言蜚语、绯闻中伤、利益侵夺;而最为可怕的,是来自黑社会的纠缠。
一段时间“江湖英雄”片看好,香港黑社会也想把自己打扮成“江湖英雄”,一时间,演艺圈成了黑社会渗透的“重灾区”。刘德华这个专演“江湖英雄”的明星自然受灾深重。
在当时,刘德华创下了一年拍片16部的最高纪录,甚至出现过他的3部影片同时竞争票房的现象,被誉为香港演艺界的“铁人”。他也想过对粗制滥造的剧本说不,但他不能说。甚至,他连拒绝出演的权利都没有。
起初,刘德华想得很天真:“黑社会也是人,只要是人,一定会讲道理!”但,即使他有十分充足的拒演理由,在恶势力面前,也没有半点道理可讲。恶势力利用恐吓、胁迫等手段,威逼刘德华和他身边的人接受一些他不愿介入的影片,如不答应,即遭到更恶毒的报复。
有一次,刘德华试图拒接某公司的一部影片,谁知,就在制片现场,众目睽睽之下,恶势力竟掏枪威逼!为了制服刘德华,他的朋友也受到牵连。一次,经理人张国忠为帮刘德华推辞片约,被四支枪指着脑袋,可见恶势力的猖狂程度。
当时,类似强迫拍片的事在香港演艺界时有发生,因刘德华在外埠有上佳的卖座保证,再加上他没有与一家有能力与各种势力抗衡的大公司签约,因此,遇到的麻烦就更多。面对黑社会的恶势力,刘德华想,如果只是一味地忍让,后面的麻烦事还会不断上身。
只有自己另起炉灶,回避与那些人打交道,才能还自己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于是,刘德华首先加入美国ICM公司,以借助势力强大的大公司为自己当保护伞;1991年,他与几位圈中朋友合股,自任老板,组建了天幕电影公司。
组建天幕公司,避开黑社会的纠缠自然是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
天幕公司成立后,拍摄的首部电影是《九一神雕侠侣》。为了拍好《九一神雕侠侣》,刘德华与他的同事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作为老板,刘德华的精明之处,在于他请来了当时尚是新星的郭富城出演第二男主角,他让郭富城扮演反面角色,来与自己配戏,一正一邪,忠奸分明,真可谓慧眼独具。
《九一神雕侠侣》的成功,对刚刚起步的天幕来说,可谓开市大吉。但,接下来的几部影片便不像它这样幸运,无论是其后的《九二神雕侠侣》、《战神》,还是刻意唤回“热血男儿”影迷回忆的怀旧文艺片《天长地久》,都让刘德华在票房上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这让刘德华心理上有了压力。在累积大约有3000多万亏损时,他被迫将天幕公司抵偿给台湾片商蔡松林,并且得到中国星公司向华强夫妇的资金支持;所剩胶片则支持陈果拍摄《香港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