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婚姻出现烦恼 请听这场讲座
· 大棚被拆 茶树菇晒成“茶树干”
· 她不养我 为何我要养她
· 好好的路 被违建糟蹋了
· 别翻进湖里
· 健身器材尖声惊叫 小区居民不堪其扰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4 月 1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大棚被拆 茶树菇晒成“茶树干”
傅建林很生气:大棚能算违建吗?
钟晓敏
  中午,气温上升至26℃,阳光越来越毒辣了,坐在田埂上的傅建林,内心也越来越焦虑起来。他的茶树菇大棚,被光华路街道城管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认定为违建,被勒令拆除了。如今,茶树菇正处于出菇之际,没有了大棚的庇护,一下子就被肆虐的阳光,晒得“缩头佝背”,成了“茶树干”。

  大棚被当违建拆除

  茶树菇被晒成“茶树干”

  傅建林的老家,位于四川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平时,他就靠种2亩薄地为生。为了摆脱贫困,1996年他带着新婚不久的妻子,来到了南京,落脚在光华路街道石山村,依着永丰河租赁农民的土地,种起了菇菌。

  起初,他只租了两三亩地,专种平菇。如今,他扩大经营租了7亩地,又增加了茶树菇、袖珍菇、草菇等品种。在阳光明媚,生机勃发的四月,这些菇菌长势良好。眼看收获在即,傅建林心里十分高兴。

  不料,3月29日,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突然发了一张“限期拆除通知书”。上面这样写着:你在永丰河东侧搭建的700平方米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系违法建筑。依据《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15条规定,现责令你在收到通知之日起,4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你承担。

  “我一看到拆除通知书,就傻了。”傅建林说,这700平方米中,除了一个用石棉瓦盖的房子之外,还包含了3个茶树菇大棚。

  前天,光华路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强制拆除了傅建林违规搭建的石棉瓦房子。担心强制拆除会损害茶树菇,傅建林在此之前,便与妻子一起迅速搬家,把茶树菇转移到了其他大棚内,然而因为容量有限,还有一个大棚的茶树菇实在没地方放。拆了大棚后,这一棚茶树菇只能在露天之下,任由太阳暴晒。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一个大棚的茶树菇,已经全部成了“茶树干”。

  “石棉瓦搭的房子,我承认是违章建筑,但是好端端的蘑菇大棚,怎么也成了违章建筑?”傅建林实在是想不通。此外,他测算了一下,石棉瓦盖的违建,再加上大棚,一共有1200多平方米被拆,远远超过了拆除通知上所说的700平方米。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大棚就算是违章建筑

  昨天,记者陪着傅建林来到光华路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一个名叫苏宁的执法队员接待了记者。

  对于拆除通知上所写的“拆除700平方米违建”,而事实上拆了1200多平方米的事实,苏宁说:当时,我们只是目测了一下,估计这里是700平方米,所以就写了700平方米。

  “蘑菇大棚,怎么会是违章建筑?”傅建林追问,如果他家的蘑菇大棚算是违建,为什么只拆除3个,还保留了7个,此外,别人家的大棚为什么没有算作违章建筑?

  苏宁解释道,傅建林只是与当地村民作了一个口头协议,这个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此外,执法队到石山村调查,村里负责人也明确表态:“这个合同我们不认可。”也就是说,傅建林搭建的棚披,未经任何规划部门批准。对于这一点,傅建林也承认了。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搭建的亭房、活动房、棚披,以及个人建设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责令其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执法局组织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苏宁说,他们拆除傅建林家的大棚,是有法可依的。他还认为:“傅建林家的大棚,有壁有顶有梁,里面还摆放着床、锅灶等生活用品,实际用途早已经超出了一个蔬菜大棚的作用。这样的建筑,我们就算它是违章建筑了。”快报记者 钟晓敏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