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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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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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和公众 谁的纳税意识更淡薄?
王琳
  韩国政府3月30日公开的高级公职人员财产变动明细显示,韩国总统卢武铉3岁的孙女竟拥有2100万韩元的存款。有消息指卢武铉可能存在逃税行为,青瓦台对此进行了多次解释,卢武铉也于2日缴纳了80余万韩元的税款,包括16万韩元的加算税。

  (《信息时报》4月4日)

  当韩国人睁大眼睛盯着总统是否逃税时,中国税务机关正盯着普通公众。4月2日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人群个税申报工作截止的日子,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个税申报人数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对此,中央财经学院副院长杨志清教授认为,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之一(《人民日报》4月4日)。而另有报道指出,北京、广州等税务机关已开始对一些未申报的高收入者进行约谈。而约谈对象多为演艺明星、高校教师、企业老总等。

  令我好奇的是,为什么官员不是中国税务机关所重点监控的对象?当然,并非所有的官员都是高收入者,但谁也不能否认,官员中的高收入者并不在少数。比如这样一则报道,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于4月2日在一次会议上说,“一个县的科级干部,住房超过3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600平方米,这是什么风气?这是奢靡之风!”(中新社4月3日)两会期间,贵州省省长林树森也曾公开对记者说,“有些领导,住的房子都已经200多平米了,还说买不起房,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住房达200平米,甚至超过600平米的官员还不能称为高收入者,那么我看税务机关现在紧盯着的高收入者有一大半也应该剔除出去。只要在官与民的个税申报上搞变相双重标准,或进行选择性执法,就怨不得普通公众的纳税意识淡薄。

  当然,单凭工资单上的那个账目,估计个税申报一个官员也逮不住。要让官员的纳税意识不淡薄,首先还是得让官员的家底时刻曝光在公众的眼底。关于官员财产公开是个陈年话题,其制度建设的源头,至少可追溯至1995年5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这个收入申报制度施行12年来,却一直成为被诟病的焦点。我们今天看到的《规定》所存在的诸如“申报主体范围过窄”“申报范围不周延”“申报程序性设计不科学”“受理机构缺乏权威”“违反申报要求追究过轻”等制度缺陷,与其说是制度设计的疏漏,倒不如说是在制度设计的利益博弈过程中对既得利益集团的妥协。本来,公众也不奢望一项制度自制定之初就很周全,但制度的“不健全”可以通过制度的完善予以调整和弥补,12年来,有关部门对《规定》的缺陷并非不清不楚,但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上,公众所期待的努力和推进又在哪里?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有效推行,最大的阻碍就在于是否能超越既得利益集团的重重阻碍。要让官员亮家底,就不能过分高估官员于收入公开上的自觉性。政府在行政强制执行上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国外诸多阳光法案都可成为他山之石,如果税务机关和反贪部门能充分借鉴,并对官员“加大强制力度”,也许有一天我们也能在媒体上看到市长女儿的财产明细变化,我们也可以怀疑市长有偷税的嫌疑。到了那一天,相信大多数的普通百姓都会主动走向税务机关去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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