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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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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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出行指数”体现住房公平
陈强
  ■热点纵论

  为了给市民出行带来方便,北京市首批限价房周边将设置地铁站,涉及的3条地铁线已经确定将于年内动工。北京市规划委主任谈绪祥此前曾表示,今后北京市廉租房项目和经济适用房项目将优先安排在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500至1000米范围内。

  (4月8日《北京晨报》)

  印象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除了价格低之外,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特色”: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正是这个“特色”,让舆论一直对经济适用房的配套设施建设颇有微辞———相对于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人来说,入住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往往无力购买私家车,更依赖于廉价的公共交通,遗憾的是,他们却好像被公共交通遗忘了,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性特色因为交通不便打了很大的折扣。北京市在首批限价房周边设置地铁站,让限价房的保障特性得以完整起来,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勇于割舍利益的决心。

  影响房价很重要的一点是地价,地价的高低又取决于其所处的位置,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地块往往是开发商眼中的“黄金地块”。于是,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幕:政府将轨道交通沿线居民动迁之后,向开发商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再将新盖的商品房高价出售给买得起的人。

  原本应该属于公共设施的轨道交通,很大程度上成了政府和开发商谋取利益的工具。其实不仅是交通设施,但凡有增值空间的城市资源(比如山林、湖泊),都会遵循这一“规律”———在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考量下,成为用来谋利的工具。它们的公共属性,正越来越稀薄乃至无处寻觅。

  城市的发展和规划不仅要讲求效率,更应该有相当的公平性———在房地产市场中,这个公平性就应该是让那些弱者拥有同样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住房,而不应该将他们安置到交通不便、位置偏远的地方去。事实上,就体现住房政策的公平性而言,保障弱者的住房交通便利性,更能体现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因为那些只能选择经济适用房的市民更需要廉价的公共交通设施。但各地经济适用房面临的交通不便困局却告诉我们,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很多地方政府豁免了自身保障住房公平的责任和义务。北京市的做法,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在保障住房公平方面的巨大潜能———只要政府愿意摆正自身的位置,割舍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巨大经济利益,保障住房的公平性并不是什么难题。(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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