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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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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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海
  近年来,一到扫墓时节,江苏许多地方便山火频发,“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变成了成“清明时节火纷纷,消防队员忙断魂”。

  那如何防患于未然?多途径多形式对扫墓者进行防火教育,组织森林防护队员加强火警巡查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严厉的惩罚制度,加大对肇事者的责任追究力度。道理很简单,清明节山火几乎都是由扫墓者留下的香火、纸火造成的,是地地道道的“人祸”,如果每一个扫墓的人都有很强的责任意识,把山上的树木当成自家的物品,耐着性子守着坟上的香纸火熄灭了再离开,那么,这类火灾十有八九不会发生。

  那什么样的问责制度才能让扫墓者小心翼翼呢?我看有必要出台谁惹祸谁埋单政策,一旦个人失手引发森林大火,不仅要赔偿被烧毁的树木,消防部门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全由肇事者个人支付。试想,倘若有关部门对每一起森林火灾都立案调查,揪出责任人,那么,谁还敢再大大咧咧,“清明时节”还会山火纷纷吗?

  清明节又到了,大批市民将带火种上山扫墓,又到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期望有关部门能够早日使出铁拳。海蓝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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