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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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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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追星无异于害人害己
  兰州歌迷杨丽娟在父母支持之下追星13年,酿成家破父亡的惨祸。这一悲剧的发生,原因就在于尺度把握不当,越走越偏。我们在给予杨家母女以同情、帮助她们走进正常生活的同时,也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一段时间喜欢甚至迷恋青春偶像是人生的美好,但追星13年甚至因此而死则是极端、可悲的;父母对亲爱的女儿追星保持一定的宽容是爱,但被女儿青春期的情绪所牵引而演变成全家追星,则放弃了父母管教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害人害己。

  杨丽娟的父母对她追星,起初是劝说,后来是全力支持,其中的转变耐人寻味。当孩子进入充满叛逆的青春期后,父母权威的失去常伴随着巨大的无奈,在杨家则干脆变成子女主导型,整个家庭挂在追星者的情绪后面信马由缰。这提醒我们,家庭教育中爱与管教缺一不可,对于子女的接纳不能成为溺爱。清醒的理性约束,既要求父母有管教的勇气和责任感,更要求成年人不断学习爱的艺术,并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保持对于子女的正面影响力。

  形形色色的造星运动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内容,堵是堵不住的,但必须有强力的文化批评加以制衡。我们无意于对于青春偶像说三道四,但是在越来越多元化的社会文化之中,普通公众对于影视、体育、财经、学术明星的追捧,常常并非是自然发生的,常有投资造星的资本在背后强力推动,目的是从追星者身上获取超额回报。由于设计、包装之巧妙,迷在其中的追星者几乎无法相信,不管是歌迷会,还是什么其他的类似组织,既是某种激情的制造和宣泄渠道,更有投入产出的经济法则。因此,我们对于一波又一波的超女、超男选秀活动,除了法律的尺度不能放松外,还必须有恰当的文化批评与之相伴,让少男少女们在激情中能够听得进去,保持一种理智。

  追星的事情还会不断地发生,即使是完全自然的追星,其本质也只是娱乐和游戏。喜爱公众人物并把自己的一些情感投入其中是正常的,但把自己的人生价值寄托于青春偶像特别是人为制造的偶像,无论早晚,必受其害!让我们共同引以为戒吧。

  新华社记者 鹿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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