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白执 记者 马乐乐)一名市民欠着600元钱不还当起“老赖”,结果被法院司法拘留,最后还掏了多出十几倍的钱,现在他很后悔。
20多岁的张冰峰(化名)与南京一家食品公司一直有供货往来,到去年8月,他陆续欠下了18000元货款。食品公司每次找他讨债,张冰峰都回答一句“马上马上”,食品公司只好把他告上法院。
去年九月,食品公司和张冰峰在白下区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一、张冰峰只需还12000元,在9月30日前还6000元,在10月30日前再还6000元;二、如果张冰峰有任何一期没有按照协议第一项履行的,食品公司有权按照原来的18000元索要货款。
对于协议,张冰峰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拖到10月份,他才还了4000元;到了11月份他总算又还了7400元。食品公司的会计一算,还差600元。公司只好再找到张冰峰要钱。“不是都给了吗?”他显得很不耐烦,“什么?还差600?你们企业做那么大,这点钱你们还好意思要?”面对债主,张冰峰“腰杆”挺硬。
600元虽然少,可公司的账却不能不抹平。去年的最后一天,食品公司按照协议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算起来张冰峰还需要偿还6600元。昨天,在法官的要求下,张冰峰走进执行局谈话。“6600元我根本还不起,没钱!”刚进大门,他就扔下这句话。“我们是按照当初协议执行的,谁让你没及时还600元呀。”食品公司代理人说。“没钱就是没钱!”张冰峰嗓门比对方还大。
鉴于他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还款的行为,法院当场决定对他采取司法拘留15天和罚款1000元的措施。当张冰峰听到处罚决定时,大嗓门变成了细小的声音:“你们真的假的?”当一副手铐铐住他的双手时,他吓得蹲在了地上,惊恐地叫道:“我不走!我还钱,我错了!”
很快,张冰峰家人带着钱来到法院。6600元货款、1000元罚款、250元执行费,当初赖着600元不还,如今却要掏7850元,张冰峰后悔不迭,拿起笔写下了一份检查。“我真的没想到赖账也会这样,以后我要做一个诚信的人。”根据他的悔过情节,法院随即解除了对他的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