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报道 河南省济源市检察院对近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3000余起典型职务犯罪案例的调查研究发现———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十大特点。
群体效应:办一案带出一片
在对高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一名官员落马,往往会带出一批官员甚至是高级干部,即所谓的“群体效应”。在这300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官员的串案窝案有552起,占案件总数的18%,涉案人数达933人。
如2001年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主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丁志国因经济问题被审查,牵出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的受贿问题,继而带出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卖官案、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行贿、受贿案,接着又牵出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整个绥化市有50多个单位的“一把手”共260多名干部牵涉其中。
长久腐败:有的人边腐边升
据统计,在3000余起案件里,持续作案5年以上的占26%,其中最长的为16年,“代表人物”是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他从1990年至2005年受贿294次704万元,另有81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处死缓。
更让人吃惊的是,长时间作案者往往边作案边提升,带“病”上岗。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从1994年到2004年受贿295万元,另有26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与他受贿相伴相随的是他的职务一路升迁,从最初的技术员,一直升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
权钱交易:涉及工程犯罪多
近年来,一些贪官大搞权钱交易,其中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批租最为突出。3000余起案件中,由于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批租而收受贿赂的约占39.2%。如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广东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等。
商业贿赂:潜规则大肆横行
3000余起案件中,发生在经济往来中的贿赂犯罪最多。进药得回扣、放贷得分成、审批收“红包”,这似乎已成司空见惯的潜规则。在这些潜规则的驱使下,一些人开始心安理得地受贿敛财。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5年收受回扣1118.5万元.
渎职犯罪:不落腰包的腐败
渎职犯罪,被称为“不落腰包的腐败”,其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贪污、贿赂犯罪所带来的损失。据对300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渎职案件平均个案案值为500万元。在526件渎职案件中,还造成了死亡548人、重伤344人的严重后果。
贪官蜕变:与生活作风有关
一些贪官的蜕变,往往与色情腐败有关,从权色交易到与情人互相勾结、共同犯罪。常见的是,贪官幕后操纵,情人台前收钱;贪官收钱后交给情人享用或共同挥霍等。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与其情妇李平共同受贿4000余万元案。
此外,金融系统一直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区,目前呈现三种新动向: 团伙作案, 携款潜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
还有会计通过做假账犯罪,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款腐败以及以礼代贿,贿赂也讲究包装。
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十大特点
边腐边升色情腐败危害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