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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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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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有免于被曝光的特权?
吴梅花
  ■异论锋生

  湖北秭归县开展了一场别具风格的整风运动。县纪委组织拍摄了217名干部在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开会睡觉等各类违纪行为,并制成短片。放映后,监督对象不包括各部门“一把手”备受争议。

  (3月26日《新京报》)

  纪委书记对此的解释是:如果把“一把手”也曝光,他个人的威信受到影响,这个局的工作以后就不好开展了。

  原来如此!竟然如此!在中国,监督难,监督“一把手”更是难上加难!对“一把手”不是没有监督制度,而是制度在“一把手”妙不可言的权力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当法纪面对官大官小不能一碗水端平,当“一把手”实际上掌握着太多特权的时候,公平、公正的基石就经受着毁灭性的冲刷。中国官员最讲究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一把手”作为一个部门、一个班子的核心成员,其状况如何,对该部门、该班子的工作和风气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当他们自己的表现并不好,却被保留着脸面、尊严得以“例外”的时候,底下人如何能服气?又如何不去效仿?“一把手”可以例外的监督手段,还有什么效力可言?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官员的监督总显出力不从心的一面,现在看来,从“一把手”为什么能够屡屡例外的角度反思当下的官员监督工作,恐怕不无益处。有网民留言说:在中国,法纪只要管好了大大小小的“一把手”,也就管好了中国的官场。这话有些绝对,但又有谁能说这话完全不对呢?

  (毕书之 陕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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