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2007年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是今年计划完成的政府规章之一。据了解,小贩解禁问题在此规章中尚未涉及。
(3月24日《中国青年报》)
作为首善之地,北京不能像上海、重庆、郑州那样,对路边摊说解禁就解禁。不过,城市路边摊的解禁之势,北京恐怕也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毕竟,这是有利民生的好事。今年的北京市政府立法计划之所以尚未涉及解禁路边摊,恐怕更多地是担心解禁路边摊之后,该如何科学管理的问题。
对北京路边摊的管理,法国巴黎的做法也许值得借鉴:一是营业时间限定在早晨6时到8时;二是现场配备有完善的电源和冲水设施,以便照明和清洗;三是8时一到,摊贩们纷纷自觉收摊,而等候在旁的环卫工人,立即清理垃圾和清洗路面。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繁忙的路边摊点已了无踪影,一条清新、通畅的马路又还给了行人。
从法国巴黎管理路边摊的经验中不难发现,更新对路边摊点看法和观念的关键,需要城市管理者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正视路边摊生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把大部分菜场统统赶进室内,无疑有利于市容管理,但对路边摊点的不够宽容,不仅会激化社会矛盾,也会削弱服务民众生活的城市功能。
许多年来,路边摊点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并总是重复走上“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公众确实需要路边摊点,为自己提供服务方便;二是因为在对路边摊点的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尽科学合理之处。在这种情况下,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在科学有序的管理上下功夫,把开放路边摊点这件好事真正办好,不但有利于民生,更有利于提升北京的亲和力和吸引力。
(井水明 原载3月25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