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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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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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不租地下车位 业主车辆能否进小区
■《物权法》颁布后,一小区停车问题成典型案例 ■今天下午欢迎登录“生活南京”听专家解读《物权法》
尹晓波
  从3月16日起,鑫园·凯旋城小区物管发出通知,凡是不买不租地下车位的业主,汽车一律不许进门。虽然经过协调,目前物业“堵门事件”暂告一段落,保安允许业主车辆进小区,但车辆如何停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业内人士认为,根据《物权法》,物业是没有权力阻止业主进小区的,这起停车位事件非常具有典型性。

  停车问题悬而未决

  昨天中午,在光华门装饰大世界对面的该小区门口,记者看到小区业主车辆进出正常,一名保安对进出车辆的车牌号码都进行了登记,并且对每辆车子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出也一一记录。这名保安说,现在小区共有157个地下车位,业主的车辆有100多辆,但大多停放在路边,容易堵塞消防通道和压坏草坪,这个停车矛盾一直就有了。

  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大家不愿意买车位和租车位,是觉得车位比较贵,要11.5万元一个,并且租金也贵得离谱:一个月350元,还要加80元的管理费。“停不停进小区是业主自己的事,哪有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门的道理呢?”杨先生认为,业主完全可以选择属于自己的共有道路进行停车,物业是无权干涉的。

  虽然现在业主可以开车进小区,但由于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成立业委会,该小区停车的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物业无权“堵门”

  “这种车位纷争的情况,在《物权法》出台后将会变得越来越多。”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利军认为,《物权法》“给足”了开发商地下车库的处置权,可以通过出售、出租或附赠方式处置车库,但物业公司绝对没有权力禁止小区业主进大门,《物权法》明确,小区中公共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将车停放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开发商拥有的产权车库除外)。

  罗利军说,碰到鑫园·凯旋城这种问题,可以这样操作: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这些共有道路是否可以停车,只要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停就可以停,物业应配合划出具体的停车位。而如果物业公司不同意,业主完全可以炒掉物业,另选其他物业公司。另外,在共有道路上划出的具体停车位,应该遵循不侵占消防通道和绿化设施的原则。至于所得的车位收费,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后,所得款由业主自己支配。

  罗利军说,上述操作方式还会遇到一个致命的弱点。碰到小区共有道路及其他场地的停车位不够时,比如说小区共有道路划出100个车位,但是小区业主有150辆车,这时要使用竞买车位使用权的办法解决,但其他没竞买到车位的50辆车怎么停放?所以,碰到共有车位不够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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