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声/民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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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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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规矩和交情比输赢?
gigi836
  [新闻背景]

  杨先生打算将存在某银行的一万元钱,原地进行定期转存,可取钱时把六位数取款密码给忘了,他只得挂失。按规矩办得拖一星期,可利用私人关系转眼间就办好了。

  (3月25日《现代快报》)

  

  gigi836:储户忘记密码也是常有的事,在咱看来,本人到场出示自己身份证和存折,再要求修改密码,合情合理合法,不明白这家银行为啥有个出示“第三方证明”的规矩。

  其二,在杨先生忙中出错签字位置不对时,银行提高了警惕性,这能让人理解,双方一起到派出所由警察证明,也是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警察为管辖内居民查验身份不是件难事。可令人想不到就这么简单的事还会一波三折,口头证明还不行,银行非要书面证明,民警又偏偏不肯。这真让人不明白,是否民警也为“规矩”所限。

  然而,最最使人不明白的就是当规矩之路走不通,有一个银行熟人朋友就搞定。这种规矩之外的漏洞,令人心惊!试想,假如咱碰上这种窝心事,既拗不过银行,又奈何不得民警,又不认得银行朋友,该咋办?!又比如一个小偷先生偷了存折,认得银行朋友,是否也能修改密码成功?

  我看这不仅是“规矩”和“交情”在比输赢,也是规矩不能合理通行挤出了“非规矩”的漏洞。当此情况下,是否该责问一下这个规矩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曾经帅哥过:银行之所以制定这么繁琐的规矩,完全是为了储户的正当利益着想。既然如此,就不应该出现储户动用私人关系轻松搞定的事。要知道,这样的做法恰恰暴露出这家银行的监管漏洞。试想,今天这位储户的做法能够行得通,谁能保证其他人就行不通呢?这位储户办的是正常业务,可如果其他人办的是非正常业务,或者是会让正常储户利益受损的业务呢?

  也就是说,这位储户与其反问“规矩大还是交情大”,倒不如庆幸自已的正当利益没有受损。

  由此可见,银行在完善规定的同时,很有必要对内部某些员工“关系至上”的念头掐灭。至少对于银行而言,后者的破坏程度更严重。

  

  浪遏飞舟:杨先生走“大路”处处碰壁,无奈中转而“走小路”,靠人情关系转眼便办妥。首先,银行按规矩办事,为的是维护储户的利益,防止储户的存折遗失后被他人冒领。这“规矩”让储户放心,有何不对呢?其次,银行凭关系办妥此事并非丧失原则,因为,既然是熟人,对杨先生知根知底,实际上充当了担保人的角色,这就排除了杨先生冒领的可能性。所以,对“关系”也不能一概而论,似乎一提起关系就是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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