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的新华网上有报道说,中国部分法院开始探索摒弃“同命不同价”的死伤补偿标准,这是个大好事。规范化是现代社会权力技术的核心,而规则是规范化的具体工具。如何制定规则,将事关规范的成败。我认为,规则应尽量统一,使所有主体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例外越少越好。
一个社会越开放,就越需要统一的规则。你看,就国际社会而言,随着冷战的结束,各国纷纷加入WTO这样的国际组织,因为世界需要一套“做生意”的统一规则。从国内看,随着城乡的融合,过去那种城乡区别对待的规则也日益受到挑战,如“同命不同价”,在过去城乡互不往来的时代,由于环境相对封闭,人们并没有强烈的不公平感。但如今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出现了同一个案子中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只能得到城市户口受害人一小部分赔偿的情况后,人们就深感“同命同价”的必要性。
规则不统一,势必造成政出多门,人们理解、掌握规则的难度加大,在不同规则间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机会增多。过去我们有《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个合同法由不同的行政部门牵头起草,造成交易规则的不统一及由此而来的执法成本加大,因此后来我们搞了统一的《合同法》。又如,最近我们刚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中外企业的税率统一为25%,结束了过去对外资企业实行优惠税率的做法,这一修改不仅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益,而且也可以从制度上消除某些腐败现象。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现在看,光有这点还不够,还必须做到法律本身要平等待人,否则,对不同的人、不同的组织实行不同的规则,就会使这种规则烙上特权和歧视的印痕,使绝大多数人不能从内心去认同和忠于这种规则。应当说,那种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而对极少数现象作出例外规定的做法,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如允许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在必要情况下鸣警笛甚至违反交通规则。现在有的司机之所以听到警笛也不让路,是因为某些警车并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用此特权,而是平时随便滥用,更有甚者,某些特权人士和单位还随便扩大警车的使用范围。再比如,在火车站等场所,设立老弱病残孕等困难群体的候车室和候车区,是可以的,人们并不觉得这构成对自己的歧视,但有的地方设立特定职业的专属候车区,这就容易让人觉得自己没有被平等对待。还有,在各地公路收费站,都有许多特权车不用缴费,什么“免费卡”“减缴卡”“零折优惠卡”,以及某些特定牌照,这很使人感觉不公,我也委实看不出要在这个问题上实行区别对待的必要性。
中国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关系社会、人情社会,不但一个人,就是一个单位、一种职业,也总是希望自己能获得某种统一规则之外的区别对待,试看我们这个社会,哪一种职业没有一种本部门的特殊待遇:一个在公园工作的人可以帮其亲属买到便宜的门票,一个在停车场工作的人可以让自己的人免交停车费。人们一方面在痛恨社会上那些有特权的人,另一方面,若是自己逮到这样一个机会,哪怕只是省了区区几块钱,也是感觉相当好。想起这些,再看看我们周围许多穿各色制服的人蛮横执法,以及马路上某些特权牌照的车的耀武扬威,我深深感到,中国要真正建成一个法治社会,首要的是尽量统一规则,让规则公正透明,既不允许特权,也不允许歧视。
中国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关系社会、人情社会,不但一个人,就是一个单位、一种职业,也总是希望自己能获得某种统一规则之外的区别对待。中国要真正建成一个法治社会,首要的是通过尽量统一规则培养人们对规则的认同感和忠诚度,让规则公正透明,既不允许特权,也不允许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