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房地产协会猛烈炮轰单位自建房“会带来不公平,是开历史的倒车”。长期哄抬房价鱼肉民众的既得利益者摇身一变,披上公平的外衣成了弱势群体的代言人,真是太有才了。
对单位自建房的好坏暂且不提,如果严格限制单位自建房将会导致什么结局呢?
其一,继续把所有的人都逼向开发商那里任其宰割,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渠道依然牢牢掌控在开发商手中,占据强势垄断地位的开发商可以继续通过囤积土地、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哄抬房价,其对房价的主导权将依然牢不可破,中央调控政策继续被化解。
其二,房价的真实成本将继续被掩盖,开发商通过不对称的信息可以继续肆无忌惮地拉抬房价。广州市广钢集团的自建房均价仅2050元/平方米,它与开发商主导的商品房价格之间近一半的巨大差价,就成为了人们衡量房地产开发商暴利的一个标尺。
显然,广州市房地产协会之所以如此尖锐地反对单位自建房,乃是对自身利益被深深触动的条件反射,目的是保护垄断地位,维护自身利益。奇怪的是,一些极端的市场主义者,也担心自建房回到制约市场发展的老路上去,全然忽略了开发商长期垄断市场排挤竞争的反市场劣迹。单位自建房是在强化市场化的竞争机制而非倒退。
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尽快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地位,形成包括单位自建房、个人合作建房在内的多渠道的市场供应体系,尽快激活房地产领域的竞争机制,否则,损害的将是更多民众的利益乃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开发商连续哄抬房价所造成的地产泡沫正在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可怕隐患。只有激活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才能真正促使房价理性回归。
需要强调的是,广州市单位自建房并非福利分房,而是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房,这种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为了解决单位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这种做法比目前由政府统一实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有几大优点:其一,困难职工集中在一个单位,彼此的情况比较了解,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难度更大。其二,广州市出台有配套的问责机制和资源平衡配置机制。如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所说:“如果单位建的房有100套,但是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只有50户,那对不起,剩下的50套房子政府要用同样的价格收回,然后安排其他的中低收入者住进去。”其三,由单位负责建造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等于是加快了政府推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速度(张广宁语)”。
单位自建房在公平上或许存在一些瑕疵,但难道它比开发商垄断所造成的不公还要大吗?更何况它是可以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予以修正的。由于单位自建房可以减少一个城市没有住房的中低收入者的总量,更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去解决那些没有自建房条件的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单位自建房还可以有效打破房地产供应的单一渠道,同时,单位自建房是一面成本的镜子,开发商垄断信息和掩盖暴利的难度将加大。
显然,所谓“开历史倒车”的帽子,无非是既得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利益所祭出的一面冠冕堂皇的大旗而已。单位自建房既有政策支持———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可以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也有法律支持———2004年5月13日开始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在今年的两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表示,如果一些企业有自有地,在政策和城市规划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为单位的困难群体建房。
真正开历史倒车的不是单位自建房,恰恰是那些以市场化旗帜作掩护牟取暴利的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倘若善良的人听信既得利益者祭出的公平大旗,跟着他们反对单位自建房,无异于农夫救毒蛇,最终极易伤及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