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宗一多)自从一楼邻居搭了个违建后,金先生和老伴的日子就苦不堪言。为此,他们将邻居告上法院,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
今年60多岁的金老夫妇原本和1楼邻居的关系还不错,但自从去年5月,一楼邻居王先生把院子搭成一间房屋后,两家的关系逐渐变僵。
“令人难以忍受的是,被告多次上‘屋顶’,有几次,我们正好洗完澡。隐私得不到保护。”
金老夫妇还说:“楼上住户抛下的垃圾在‘屋顶’上长期堆积,无人打扫。”
金先生说,去年9月他们动手清理,谁知刚向屋顶洒点水,邻居就出来谩骂,“我们被气得头发晕,至今日不安、夜不宁,健康每况益下。”
为此,金老夫妇诉至秦淮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精神损失2000元。
坐在被告席上的王先生态度显得很诚恳:“我清理过雨篷上的垃圾,当时也没有注意他们家中的情况,可能他们看到了我,我没有侵犯隐私。现在我们之间发生了矛盾,可能是上次泼水发生口角造成的。”
王先生说,他愿意赔礼道歉,希望两家能化解矛盾。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搭建的简易雨篷属违章建筑,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搭建雨篷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此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的依据不足,故法院判决驳回金老夫妇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