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也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相邻关系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在阳台晾晒衣物、养花、种草、养鸽子宠物、楼上噪音、通风采光都属于相邻关系调整的范围。
物权法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弃置固体废物,施放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造成损害的要予以赔偿。
此外,物权法还规定了权利人的义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李曙光教授表示,“必要便利”的前提必须是唯一的。简单地说就是,你要做的事是以我为唯一前提的,没有我给你提供便利,你是做不成事的,而我因此必须提供。比如楼房,一楼住户的下水管就是楼上其他住户下水的必要便利。
李教授说,提供的便利范围前提是自愿的,如果由此造成损失,受损害一方有权获得赔偿。因此,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的数额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怎么办?李曙光表示,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据民法专家王利明介绍,物权法明确了物的权属,侵权责任法则将明确权属受到侵害该怎么办。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安排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中就包括制定侵权责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