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则新闻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南国都市报》3月初报道,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斗争”在海口市拉开帷幕。警方表示,按照公安部高限处罚的精神,盗窃一辆自行车者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对于所有因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被抓者,将全部纳入警方的黑名单库,二次被抓者将一律劳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一直崇尚乱世用重典,但这可是当代社会“重典中的重典”,一辆普通自行车,崭新的也不过一百多元到数百元不等,如果是折旧价,低的可能只有几十元。盗销一次自行车处以行政拘留,两次一律劳教,这样的“重典”,如果套用到各级政府官员身上,会产生什么效果?我想,一个春节下来,副科级以上干部大概很大一部分都可处劳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了。他们收一个红包最少一百元吧,一个节日该收多少红包?咱们的反腐工作搞了那么多年,腐败问题却依然严峻。其中的一个关键原因,是法律对官员有时过于宽松了。
眼前的一个例子是:河南平顶山市某区区委书记杜欣群发短信意图阻止市委书记当选,结果被抓了个受贿贪污挪用公款1200万元的典型。也许是为了立功,也许是为了抓几个垫背的,他交代出来向他行贿的官员有100多名。目前杜欣案件还未进入司法程序,据说以6万元划线,其他人员在向办案组说明情况后都暂得以继续本职工作,只有一名女性官员被逮捕。6万元相当于多少辆自行车?
还有一起众所周知的彭水诗案,这是一起公认的现代版文字狱,也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其实质是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压制群言;滥用国家政法力量,达到确保个人升迁目的;行政力量粗暴干涉司法,破坏司法独立;司法机关违背程序办案,充当个人打手。从涉案人员范围上来说,彭水县主要领导,公安局长、司法机关,其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可是只有一个人受到“处分”,就是县委书记蓝庆华被免职,然而,在免职之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他又被重新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另外,对于县长周伟等相关当事人尚未受到处理的情况,有关人士说,“不是出了一个事,所有人都要受到处理,这个事情主要是一把手负责,何况一把手已经受到处理。”这就是典型的法不责众,如果这事摊到老百姓头上,处理会这么宽松吗?
政府可以大把大把地花钱,老百姓看一下政府预算和预算报告都难如登天。哪里像有透明财政的地方,政府的一切开支,小到一台电脑、一支笔,价格多少,都历历在目,接受全民的监督。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政府的行政支出历年来突飞猛进,而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支出比例一年不如一年。
在收税问题上,国税部门一纸文件就可以宣布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必须自行申报纳税,还制定了详细的罚责,并且用纳税人的钱到处广告这一收税精神。可官员的财产公开法案却千呼万唤不出来。官员财产公开(含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的财产,包括海外财产)是世界公认的有效防治腐败的“阳光法案”,但在我国总是难产,包括没有被纳入到《公务员法》中。
据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调查,居然有97%的官员对“官员资产申报”持反对意见。据悉,《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即将颁布,将对党员干部财产申报进行明确的规范,相比过去的规定,这次规定申报的财产范围不仅是“收入”,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包括股票、期权等。但是从申报到公开,还有极其漫长的路要走。
法治社会追求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平等,其根本就在于官员和普通公民之间一律平等,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平等,进而以这个平等的理念去约束官员和公共权力,保护普通百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