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丁岚)“我丈夫几年不回家,也不承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最近我才听说,他在外面与别的女人生了孩子,我决定要跟他离婚!”昨天,家住玄武区丹凤街的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特殊家事。
现年43岁的陈女士是白下区某商场的营业员。1987年,陈女士经人介绍,与年长她一岁的王某相识相恋,两年后他们结了婚。1992年,夫妻俩有了一个男孩,丈夫也从一家机关单位调到了南京某开发公司任办公室主任。陈女士说,丈夫的工作环境变了,人也很快变了,最大的变化就是经常不回家了。
据陈女士说,丈夫王某从2003年初开始就很少回家了,当年5月她的父亲去世时,作为女婿的王某竟然也没有回来,陈女士为此几次打电话给他,王某都说自己“忙着呢,没空!”2004年10月起,王某就彻底不回家了,连儿子的生活费也不给,陈女士打他的手机也始终不接。其间,陈女士出车祸卧床一个多月,王某也是不闻不问。陈女士无奈之下,曾两次打电话报警,称丈夫失踪了,但警方也没有找到王某的下落。陈女士找到丈夫的单位,被告知她的丈夫王某已经一年多没有来上过班了,单位也正想找他呢!
上周,陈女士偶然遇到丈夫单位的一位老同事。对方出于同情陈女士,悄悄告诉她:“你丈夫几年前就在外面与一个安徽女人同居了,他们还在2004年生了一个小孩……”陈女士这才想起,2004年自己刚拿到1万元买断工龄钱,第二天就少了4000元,原来是拿去给另一个女人生孩子了!陈女士越想越生气,于是趁一次丈夫回来时与之理论,并主动提出协议离婚,但王某一声不吭,根本不理会她的气愤。从那以后,王某又不回来了。
昨天,陈女士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与王某离婚。她告诉记者:“我这次不仅要离婚,还要让他对这几年的出轨行为作出赔偿。”
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万福表示,陈女士目前需要做的是举证,证明丈夫已与自己分居满两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法院到时会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判决。如果她确有证据证明,王某婚外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生育了孩子,王某就涉嫌重婚罪,陈女士可去法院自诉,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同时,鉴于王某有过错,陈女士离婚时可以在经济上相应地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