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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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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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餐厅里 公然放起烟草广告
赵守成
  快报讯(记者 赵守诚)《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公共场所做烟草广告,可新街口一家高档茶餐厅却公然在店堂上做起某外国品牌香烟的电视视频广告。对此,茶餐厅的服务小姐竟说:“没听说公共场所不准做烟草广告,视频上不是注明‘吸烟有害健康’了吗?这是让人不吸烟的广告呀。”

  这家茶餐厅位于新街口广场西北侧一购物中心的3楼,装潢精致。昨天,读者潘女士投诉说,茶餐厅的电视屏幕上不停播放烟草广告。记者在下午2时许在现场看到,大厅内紧挨着吧台,有一个电视屏幕,里面正播放着风光片,大约每隔3分钟,就要播放外国某品牌的香烟广告,画面上先是出现该品牌香烟的标志符号,然后用英文和中文反复宣传香烟的品质,最后屏幕上打出“吸烟有害健康”几个大字。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公共场所做烟草广告,这家茶餐厅为何在服务大厅堂而皇之做香烟广告?“对这一禁令确实不知道,说老实话,还是第一次听说烟草公告有这种规定。”领班卞小姐称,他们的茶餐厅晚上要服务到夜里一点才打烊,人多时都放娱乐小品、文娱晚会的光碟,客人较少时才放这个光盘。旁边一服务小姐插话说,最后注明吸烟有害健康,应该说这不属于香烟广告。

  茶餐厅香烟广告是否违法?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人士说,大厅电视视频广告属于店堂广告,店堂内是不允许做香烟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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