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快报给我的帮助,太感谢你们了。”前天上午,在第三期快报法律大讲堂现场,来自栖霞的周小姐边抹眼泪,边向在场的记者和律师频频道谢。周小姐的父亲在上班期间突然中风,该如何维权却难倒了这个弱女子。快报记者和受邀的律师决定联手援助周小姐。
■案例分析
如何防止出现劳动纠纷
“现在找一份工作比较困难,使得劳动者选择就业时,对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漠不关心,只要能找到一份工作,有口饭吃,就心满意足了。就是这种心态,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来自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的许辉律师说。
所以,许辉律师建议,在应聘前,一定要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可以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进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
“应聘成功后,关键的就是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许辉说,劳动者在签下自己的名字前,一定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其中审查的重点是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等。签完合同后,劳动者也一定要保留一份。
而劳动纠纷也很容易发生在职工离职的时候。许辉说,如果是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企业是不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包括公司出资招录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纠纷时如何维权
“一旦与企业发生争议,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许辉说,企业作为劳动合同的强势一方,往往利用自身优势,将相关证据或隐瞒或毁灭,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此时,劳动者需要在离职前收集认为企业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据,如企业的规章制度、考勤记录、与单位领导谈话记录(录)、企业劳动的现场条件(拍)等等。为下一步自己仲裁诉讼程序增加胜诉筹码。
出现纠纷后,许辉指出了救济的三种途径: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二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若仲裁不成,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讲座现场
过来听听 防患未然
“这次讲座还真实用,我以后回去要多留一个心眼。”讲座结束后,特地从江宁赶来的张先生向每一位律师索要了名片,“以后有问题再向你们请教啊。”
张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半年前,他的一个同事由于无法忍受单位苛刻的加班时间,提出了辞职。但是辞职后,单位还克扣了他一个月的工资。张先生的同事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但最终因缺乏证据而落败。
“我现在虽然还没有离开这个单位,但保不准也有那一天,所以我想过来听听,长长见识。”张先生说,这次回去,他就按照许辉的建议,注意收集一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在听讲的队伍中,还有两个年轻人也有点特殊,他们是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他们这次来有两个目的,一是想过来听讲座给自己充充电,二是想看看目前的劳资纠纷到底在哪里,“虽然我们的企业在这方面做得很规范,但从现场读者投诉的‘反面素材’中,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不断完善我们的用工制度。”
记者律师 现场援助
来自栖霞的周小姐的遭遇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周小姐是一边哭着一边向律师反映情况的。周小姐的父亲今年58岁了,在一家公司打工。虽然做的是园丁的活,但周小姐的父亲出的是苦力气。“他在里面砍树,扛树,非常累。”
半个多月前,不幸发生了。周小姐的父亲在干活过程中,突然晕倒。经过同事的抢救,他不久就苏醒过来。“我父亲当初以为是累了才晕倒的,所以也没跟公司领导反映,自己走回家了。”但是,刚到傍晚,周小姐的父亲突然抽搐起来,再次晕倒。送到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落了个半身不遂。
“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周小姐哭着说,弟弟还在上大学,家里还有80多岁的爷爷,现在全家就她一个人在上班。父亲突然生病,公司想给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了断此事。但周小姐不敢拿这个钱,怕这钱一拿,公司再也不管她父亲了。
周小姐的哭诉让人心酸。许辉等四名律师经过商量后认为,现在周小姐关键是要认定她父亲的中风与他的劳动强度是否有关系,如果这个能够认定,那么,周小姐的父亲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许辉还指出了这家公司所做的不足,“员工生病治疗期间,单位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治疗期间,应当每月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薪水。”
许辉等律师建议,周小姐应当先去有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如果需要打官司,周小姐可以到栖霞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他们将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快报记者 言科 朱俊骏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