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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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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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知错乱改”为哪般?
孙选娃
  ■公民发言

  “绛县副县长给讨薪民工写的保证没兑现”报道见报后,该县政府立即从县财政拿出13万元垫付拖欠工资。

  (3月15日《山西晚报》)

  “副县长写的保证没兑现”一见报,百名民工的欠薪问题立马就得到解决,真称得上雷厉风行了。如此办事效率,要是当初就派上用场,又何至于今日闹得满城风雨呢?绛县政府“前踞而后恭”的态度,证明了一个基本的判断:非不能也,实不为也。只要政府部门愿意为百姓服务,是完全可以克服困难的。绛县政府的态度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是不是迫于舆论压力的权宜之计?是仅此一案,下不为例,还是形成一种制度,今后企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是不是都要从县财政支出?况且,动用财政资金来为一个欠薪工厂作垫付,其法律和政策依据又是什么?

  绛县政府目前对待欠薪农民工的做法,和当初用假承诺把民工从上级单位骗回来的做法在骨子里是一致的,是一种“急救篇”。应什么急?当然是应上面怪罪的急,因为欠薪的民工到上级那里告状,怕给自己捅了娄子。现在,那些民工又把事情闹到媒体上了,全国各地都知道了,这不是把事情闹大了?不赶紧想办法灭火救急,怎么得了?于是,就有了后面的雷厉风行。绛县政府要真的为老百姓着想,就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迫使拖欠企业偿还农民工的工资,而不是心急火燎地表演“知错乱改”。

  (济通 山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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