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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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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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化大”才解决?
王修
  [今日话题]

  渣土车昼夜不停,噪声和飞扬的尘土随之而来,小区从此不再宁静。昨天上午,为解决渣土车扰民问题,小区居民堵住了道路。得到施工方承诺后,业主才移走了堆放在路中的石块。

  (3月13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为啥非把事情搞大

  小区业主也说了,堵路是不对的,但他们也没有办法啊,都反映过好几次了,也没有人出面解决,总不能每晚都提心吊胆地出门吧?然而,维护自己的权利总要靠正当手段,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堵路,总会伤及无辜,虽然问题解决了,但不少私家车却被耽搁了两个多小时。如果快报不报道,恐怕相关单位和部门还是不会出来的,许多问题,要等到啥时候才能够不用靠咱老百姓去闹事就能够及时解决呢? 王修

  监管缺位,居民“出位”

  尽管最后问题似乎得以解决,然而总觉得结局好像很尴尬:职能部门为何自始至终没见露面?

  工地施工产生的渣土问题,似乎应该归市容部门管辖,居民们在被扰初期也必然向他们求助过,那么渣土扬尘怎么还嚣张依旧呢?噪声问题又得归环保部门管,可是,也没见有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协调呀。

  监管一缺位,影响的可是百姓安居呀。居民只有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才会有如此极端之举。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才是症结所在!

  千里孤雁

  堵路是捷径?

  此事虽然最终了结了,但是却值得我们深思。

  一、堵路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小区居民不堵路,施工方可能就不会知道这些渣土车扰民的细节,就不可能作出承诺,而正常的程序是先投诉,然后经过调查检测,最后才进行处理,只是时间上要拖一段,堵路是解决问题的“捷径”,只是这个“捷径”让人觉得有些苦涩。

  二、办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周全,不能方便了自己,损害了其他人的权利,及早作出安排,比闹出纠纷来要好得多。东方山

  民意通,则路通

  路被堵了两个多小时,让正在进行的小区建设受到了影响,给经过此地的人们带来了不便,甚至让一些人“情绪激动”。可是如果建设方自觉些,施工的“嗓音”小一些,如果能给业主一个说法,如果反映过后,有关部门能够出面解决,如果……可是没有一个如果能够成立,于是居民出此下策就不难理解了。

  中医上有一句话叫:“不通则痛。”如果民意的反映渠道通畅,并且在接受群众的反映后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消化,人们就不会故意堵路了。李建波

  石块给谁“添堵”

  显而易见,石块挡的是渣土车的道。可是要知道,咱们南京对渣土车的管理真是“不遗余力”。诸如渣土车要密封、加盖,另外还有限重、限速、禁止鸣笛等规定,甚至还对行驶线路进行规定。可以说,对于渣土车的管理,缺的绝不是治理方案,而是具体的执行。这不,为了解决渣土车扰民问题,居民迫不得已用石块把路堵了吧。

  表面上看,石块堵的是渣土车的道。如果对于渣土车的种种管理能够得到有力的执行,还会发生石块挡道的事吗? 曾经帅哥过

  学学110的快速反应

  如果有关部门接到居民投诉后也能像110那样快速“出警”,到现场协调解决,何至于酿成堵路的事端呢?

  看来,有的部门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仅仅落实在文件里,写成口号挂在墙上,却在行动上大打折扣。正因为如此,原本不大的问题变成导火索,激化了矛盾,干扰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希望有关部门能在这起堵路事件解决后认真反省,学学110的快速反应,不要再出现诸如此类的“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尴尬。bs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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