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快评/封面专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当心职务消费标准成“新四菜一汤”
· “禁止游街”还得三令五申?
· 拒绝“国骂”不能仅以奥运的名义
· 谁说官员就一定要买得起房?
· 新《环保法》 重在突出政府环保责任
· 怎样帮助 更多“颍州的孩子”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当心职务消费标准成“新四菜一汤”
徐德国 孙立忠
  ■今日视点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称,为遏制官员滥用公款,铺张浪费,有关部门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各级别官员可以使用的公款数额、公款用途,都有定性标准。

  (《中国新闻网》3月12日)

  对于职务消费的标准,我最担忧的是:标准会不会异化成合法福利?

  从李金华的讲话来看,很可能出台的标准将是:局级干部能消费多少,处级干部又能消费多少等等。这样一来,会不会导致一些原本没有职务消费的干部,也被分摊上了职务消费?一些原本职务消费数额较小的干部,将会以标准为准,即便消费不了那么多,就是浪费也要达到那个数额?如果出现以上种种情况,那么,职务消费显然已经异化成了福利。

  问题的关键在于,是不是所有的干部都必须有职务消费?职务消费的标准到底是按官员等级、按人头来制定,还是按公务事件的重要性和必须性来制定?我想,恐怕应该根据后者而来。按人头按等级来制定标准,必然导致职务消费福利化。中国实际上是个泛干部的社会,相当多的人都属于干部,即便笔者这么一个主治医师,按国家相关人事政策,也是属于干部,而且主治医师是等同于“副科级”的,如果按官员等级来制定标准,这些原本都没有什么职务消费的所谓“干部”,都将堂而皇之地拥有了职务消费的额度标准。这是令人担忧的,恐怕也是职务消费难以承受的。

  标准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与之相配套的监督和处罚措施,上世纪80年代,曾经为了遏制大吃大喝之风,制定了官员宴请标准为“四菜一汤”,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用超大型碗碟来装菜,所谓的“四菜”,恐怕装了不下四十种菜,“四菜一汤”的规定在某些地方成为闹剧,表面看是规定不够严谨,但实际上是监督和惩处措施没有跟上,所以才让规定成为儿戏。

  如今,职务消费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如果不强化监督和处罚,职务消费一是可能异化成福利,二是即便超额,即便浪费,也可能大家都一笑而过,无人追究,于是,标准将必然成为一纸空文。以上这些,都是标准的制定部门应该提前所能预见,并进行相关考量的,以便制定出规避措施。

  (徐德国 湖北 医生)

  老实说,我很担心官员职务消费标准的出台会陷入类似于公车浪费乃至腐败的怪圈。在公车消费上,国家其实也早有相关标准,但超标公车屡见不鲜,公车腐败更是层出不穷。公车浪费的怪圈其实已经提醒我们,光有好的制度初衷还不够,关键是配套的监管措施能够到位。

  在我看来,只有实现普通百姓对官员职务消费的完全主导,才有望遏制政府的奢侈浪费。如今的问题,正在于公众对官员的职务消费鞭长莫及、无力掌控,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泛滥。

  公众对于官员职务消费的主导,首先应体现在人大对财政预算的有效监督上。但事实是,政府所作的预算报告太过粗疏,不能将其所花的钱完全细化,人大又很少否决看不懂的预算报告,这使得政府有关部门和官员花钱的裁量权过大。除预算内资金外,各部门、各单位几乎都有自己的小金库,百姓根本无从监督。

  预算外资金同样是纳税人的钱,其支出也必须由公众主导。这就要求通过人大的监督尽快实现预算归一化,将所有的政府财力都纳入预算管理。百姓对于官员职务消费的主导,更应体现在对官员命运的掌握上。按理说,奢侈浪费的官员应受到人大的严厉问责、质询的,是应被责令辞职的,但现实并非如此,反而有不少官员因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而升迁。民意更多地渗透进官员的选拔任用中,已是当务之急。

  官员职务消费不节俭是一系列制度不完善的产物,这种完善需要整体推进,只靠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来单兵突进,而不进行其他方面的改革,不见得就能遏制官员滥用公款、铺张浪费问题,反倒可能是一方面提高了账面上的标准,另一方面却依然望官员奢侈消费而兴叹。(孙立忠 山东 职员)

  让百姓来决定职务消费标准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