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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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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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钱扔掉包 保洁员成被告
失主很生气:打官司不是为钱,只是想教育她
宗一多 李自庆
  在医院看病时,市民朱先生将钱包丢在了大厅,钱包内有现金150余元,报案后由于不够立案标准,警方未作处理。心有不甘的朱先生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捡钱包的人———一名保洁员。对方在取出钱后,将钱包及包内的银行卡等物一起扔掉了。朱先生一怒之下,把清洁女工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590元。鼓楼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钱包扔在椅子上

  今年1月12日下午3时许,朱先生到一家医院就诊,交费取完药后,他在大厅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清点医院找的零钱是否正确,他从公文包内拿出计算器逐一核算药品总价,在这个过程中,他将钱包放在了椅子上,算完账后他拎起包就走,钱包就忘在了椅子上。

  刚走出医院不远,朱先生发现钱包没了,他立刻返回原处,但座位及附近地面均不见钱包的影子,而此时朱先生坐过的位置上,正坐着医院保洁员李女士,朱先生问她:“看到我的钱包没有?”李女士称没有看见。

  朱先生很郁闷,钱包里不仅有150元现金,而且还有新办的二代身份证、银行卡、公交IC卡、超市购物卡等,如果钱包找不回来,光补办这些卡就够一番折腾的。

  朱先生当即拨打了“110”,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当听说朱先生的钱包内只有150元钱时,便表示这不够立案标准,也没有办法帮他找回丢失的钱包,希望他尽快对丢失的重要证件及银行卡做挂失处理。

  监控录像帮大忙

  回到家后,朱先生突然想到:“医院收费大厅若装有监控录像,就有可能记录下钱包的下落……”

  1月14日上午,朱先生赶到医院,发现收费大厅的天花板上果然装有摄像探头。第二天,派出所的王警官陪同朱先生再次来到医院,调查了录像记录,钱包丢失的场景得以还原———原来朱先生从公文包里取计算器时,不慎将放在座椅上的钱包碰到地上,几分钟后,负责大厅保洁的李女士过来了,她绕到朱先生的身后,用扫帚将钱包扫进了撮箕内,然后便消失在了录像监控中。

  在录像事实面前,李女士承认了事实,在取出钱包内的现金后,她将钱包连同钱包内的其他物品扔掉了。

  在民警对李女士作询问时,她拿出120元要退还给朱先生。但朱先生异常愤怒,因为钱包里那些重要的东西都没了。

  不义之财不可贪

  朱先生越想越窝火,捡到东西要还,是做人的基本道德。经过反复思考,朱先生决定把李女士告上法院。朱先生提出两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李女士赔偿直接及间接损失590元,同时要求李女士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来自外地农村,从未打过官司的她被告上法院后,心理承受着很大压力。据有关方面介绍,李女士平时工作表现不错,也曾有过拾金不昧的行为。大家都弄不懂,这一次李女士缘何会为区区百余元而动了占有之心。

  记者昨天下午采访朱先生时,他仍显得很生气,一再表示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主要不是为钱,是希望通过这场诉讼教育更多的人不义之财不可得。 通讯员 李自庆

  快报记者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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