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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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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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评官”应该成为一种制度
孙选娃
  ■公民发言

  全国多名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建议尽快建立标准化的政府工作绩效社会评议制度,并且将评议结果完全向社会公开。

  (3月7日《东方早报》)

  我国现行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主要是上级政府考核评价下级政府,或政府部门间相互考核评价,总之是“官评官”的模式。虽然有一些地方搞过“民评官”的试验,但并未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官评官”的弊端显而易见。由于彼此要相互评价,便形成了官场“潜规则”,大家遮丑护短,心照不宣,只拣好的说,所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由于是上级评下级,下级的升迁多指望上级提携,于是下级便只对上级负责,一来容易产生报喜不报忧,上级难以了解真实情况,二来造成官员行事只揣摩上级意图而漠视民意,只联系领导而脱离群众,最终滋生官场虚假、浮夸的不良风气。如果我们只把政府官员的政绩等同于经济业绩,这就从根本上偏离了评价的目的。事实上,相当多的地方是将GDP作为考核干部的指标,这样一来,GDP的增长便成为一些官员心目中的惟一目标,成为其升官的阶梯。政府职责和权力是全体国民赋予的,政府的一切工作说到底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对于政府工作及官员作风、政绩的评价,理所当然应该由百姓进行。而我国现行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却似乎撇开了百姓的参与,只是关起门来,在政府内部上下、左右进行,如此评估,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是绝对不可能的。“民评官”提案代表了百姓的心声,希望能得到及时的回应。(济通 山西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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