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午去银行取款并且销户,最后结算出来利息是6毛4分钱,可工作人员竟然说没有分币了,先‘欠’着,银行居然欠储户的钱,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前天中午,市民史斌(化名)打电话来给记者讲述了自己遇到的蹊跷事。
4分钱利息,银行先“欠”着
史先生一个多月前在洪武路上一家银行内存了1000元钱。前两天他来到银行取这笔钱并销户。此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这1000元这段时间有利息,一共是6角4分钱。就在正常手续全部办好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分币没有了,先把1000元本金和6角钱利息给他,剩余的4分钱要“欠”着。
“当时我急着出去办事,也没多想。可回头到了公司,仔细想想还是不对头,不管钱多钱少,这都是我的应得利息,银行应该都给我。”
银行返还,并致以道歉
记者随后把史先生的情况向这家银行进行了反映,该行会计结算部负责人表示,“不管怎么样,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我们银行的不对,我们首先要检讨自己的错误,同时向客户道歉,其次也委托快报把4分钱交给这位市民。”
据她介绍,因为分币的配额一直不是很多,当天又正好用完,所以才出现了这种情况。至于柜员“先欠着”的说法,这位负责人也表示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银行作为法定的金融机构,不应该出现欠储户钱的做法,一定要加强柜面人员的培训,同时增加各种零币的配比,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利息是储户正当得利
记者昨天就该事请教了银行专家以及法律界人士。
业内人士说,按照国家《储蓄管理条例》第四章二十八条规定,“储户认为储蓄存款利息支付有错误时,有权向经办的储蓄机构申请复核;经办的储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复核。”专家表示,这4分钱利息完全是史先生的正当得利,如果他想要回利息,完全可以直接找到银行,银行是没有理由拒绝这一正当要求的。
快报记者 石明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