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关注民生 聚焦两会·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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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和患者,谁比谁“冤”
· 新药审批太容易 药品变脸就涨价
· 看病贵关键是药价高
· 四处“短板”掣肘社区医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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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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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和患者,谁比谁“冤”
江苏代表委员交锋“药价高”
梁波
  一种“药价”

  两种“呼声”

  “一支人血白蛋白进价270元,在医院的限售价却只有250元,销售价竟然比进价还低!药价连降,医院吃不消了!”在江苏代表团昨日举行的分组会上,部分医药界代表大倒苦水。

  然而,很多代表对药品降价并不领情,“要求药品降价的文件一个接着一个,可药价怎么还是那么高呢?”政府近年来出台宏观调控政策,连续21次调低药价。但老百姓在拍手叫好的同时,还是抱怨“没感觉”。有代表提出,取消医院药品15%的加价率,让药品实现“零利润”。

  一个说医院“冤”,一个说患者“冤”,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窦娥”?

  观点一

  患者“冤”:药价再高都得买

  医院要盈利,就将负担都转嫁给患者,由此加剧了“看病贵”问题。医院里的药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很多患者对此满是抱怨。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降低药价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环节,药价虚高不应由患者承担。

  全国人大代表方宜新说,目前药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必须靠打广告、送回扣等手段进行销售,而这部分成本都转移到患者身上。

  观点二

  医院“冤”:抬高药价的是中间环节

  “社会上出现一大批药品经销商和医药代理,他们大发横财。”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归侨联合会主席郁美兰指出,现在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里,中间环节太多,价格翻了好几倍,而抬高药价、从中牟利的正是药品经销商和医药代理。

  全国人大代表钱海鑫认为医院比较冤枉。因为患者是从医院买的药,矛盾集中体现在医院,导致这个“黑锅”被医院不情愿地背上。

  观点三

  药价是人为虚高

  “大多数药品定价权下放到省市物价部门,价格的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医科大学医学分子生物学研究所所长管晓虹告诉记者,要解决“看病贵”,关键是必须严格管理药品价格。

  对此,首先要确定基本药物品种,应根据临床对药品需要,分类管理。基本药物品种不宜数量过多,确定几百种即可。基本药品通过招标、定点生产等形式,免费或通过政府补贴低价提供。其次,逐步实现“谁买单,谁招标”的药品准入格局,凡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必须全部由医保部门实行招标,提供给医保定点医院给患者使用。

  到底是谁抬高了药价?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报告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广泛共鸣,他们纷纷提出各种议案、建议和提案,就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献策,但中间出现了几种不同的声音。

  建立全民医保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黄峻建议,尽快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应向弱势群体提供无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障。国家要给予相应的专门的资金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

  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目前,政府的投入占公立医院所需经费的比例都不足l0%。全国人大代表郁美兰建议,建议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立医院投入,逐步增加财政拨款比例。

  钱海鑫认为,如果只单纯降低药价,而没有制定配套措施,对公立医院进行补偿,无异于杀鸡取卵,将会导致医院入不敷出。钱海鑫建议加大对公益性医院的投入。

  建立健全社会医疗救助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管晓虹建议扩大特困人群医疗救助范围,把低保无医疗保险者、伤残人员、五保对象、原郊区农村人口等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呼吁,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救助措施,将城市无劳动关系、无单位依托、无社会医疗保障的“三无”居民,逐步纳入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统筹。

  扶持自主研发新药

  我国新药研发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等困难,这也是导致药价高的因素之一。管晓虹建议,对自主研发新药进行扶持。新药上市,政府要能够让研发新药的医药企业能保证一定份额的利润。此外,还应扶植专业性强的新药开发公司。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常毅 陈英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 任芳 南辰) 3月5日下午,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内蒙古代表团驻地对记者坦言,对于职业病防治问题,“这几年卫生部重视不够”。

  就在高强接受记者采访前1个多小时,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赵慧提出,政府工作报告中应增加职业病防治的内容。赵慧发言时,受国务院委托,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会场听取意见。

  赵慧说:“我在基层调研时发现,现在对安全生产问题比较重视,而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治问题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

  她建议在报告中加上“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上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内容。

  听完意见后,高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职业病防治,这几年卫生部重视不够。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其中涉及的生产单位的设施条件,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涉及职工健康体检以及职业病发生后的紧急救治,由卫生部负责,但也涉及其他部门。

  据了解,我国有不少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不少职工受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卫生部5日印发了《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将针对职业病防治等五个方面展开重点监督检查。

  高强坦言:

  职业病防治

  “这几年卫生部

  重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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