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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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丢失了消费者的信任
· 接收快递签字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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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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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快递签字要谨慎
陶维洲 江晓峻
  快报讯(通讯员 江晓峻 见习记者 陶维洲)收到快递货品可不要急着在验收单上签字,先验明货物再说。日前,南京栖霞工商分局提醒消费者,接收快递包裹时谨防快递公司诱人签字的陷阱。

  今年1月份,市民王先生在山东买了一批瓷器,通过某快递公司托运到南京,双方合同约定如损坏将赔偿。货送到南京后,王先生提出要查看货品,送货人员说如果验货必须先要在收货单上签字,于是王先生在送货人员指点下签上了自己姓名。打开箱子后,王先生发现部分瓷器已经破损,要求赔偿。此时,快递公司却以王先生已在验收单“收货无问题”栏签字为由,拒绝赔偿。经工商部门了解,原来是快递公司送货人员发现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后,为了逃避责任,诱导王先生签字。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委托快递公司托运货物,一定要签订《托运合同》,收货时一定要验货。如发现货物损坏,不要在送货人诱导下签字,如要签字一定要先看清验货单内容,在“货物已损坏”栏里签字,避免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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