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声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别再让离婚“广而告之”
· 《挤公交》FLASH吃官司 在意料之中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3 月 5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别再让离婚“广而告之”
高家庄
  [今日话题]

  你不用再担心办理离婚手续时,其他人投来异样的眼神,因为南京市将在全省率先逐步推行结婚、离婚登记场地分离的措施。

  (3月4日《南京晨报》)

  [读者快评]

  充满人文关怀的举措

  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的时候,新郎新娘发喜糖,工作人员讨吉利,如果这个时候有办理离婚手续的在场,新人觉得“晦气”不说,眼看着人家结合自己分手,离婚者的内心也会受到打击。

  有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毕竟离婚不是什么好事,很多夫妻都希望悄悄地进行。如果和结婚的同场办理手续,没碰到熟人倒还罢了,如果碰到熟人,自然是隐私全无,也让双方感到尴尬不已。将结婚和离婚登记场地分离,是充满人文关怀的好举措!

  高家庄

  还可以做得更好

  将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分开办理,这是民政部门办的一件“以人为本”的实事、好事。可是有句话说得好———“好,还要更好”!相信有过办理结婚登记的市民都有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周末、周日不能办,为什么办理流程不能更快捷?

  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在异地工作等现象已经越来越多,可是负责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却只在周一到周五才工作,而且节假日全部休息,这就使得在异地工作的市民必须请假才能把结婚登记办完。这也就是为何五一、十一、春节等假日结束后民政部门会发生排长队办理结婚登记的现象。同时,结婚登记的过程中,表格填写等环节过于繁琐,使得办理的速度过慢。

  这些都是民政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既然民政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不妨在这些方面能加以改善。草木菁华

  离婚登记不仅是办手续

  结婚与离婚登记场地分离,不能仅仅考虑保护离婚者的隐私;或避免冲淡了结婚者的“喜气”。更主要的是要把离婚登记工作做细、做深、做到位。虽然人们有离婚的自由,但对于协议离婚者,也不能见“手续齐备”便予以登记。作为离婚登记机关,应该承担起“最终调解”的责任与义务。事实上,有不少离婚者,尽管协议离婚,但感情并没有破裂,有的是一时冲动;有的是碍于脸面;有的受亲友唆使,因此,有些离婚者,时间不长便复婚。复婚率的上升势头,也说明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有必要进行一些询问、了解、劝说等。显然,在结婚与离婚登记没有分离的情况下,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氛围把离婚的工作做到位。但愿分离后的登记工作能够多挽救一些没有“死亡”的婚姻。慢慢聊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