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挤公交》FLASH吃官司了。当歌唱到“中学生,抱到啃”这句时,画面上出现了一个女学生坐在一个男生怀中的情景,要命的是,女生的校服上有四个大字:“南京六中”。南京六中认为该动画侵犯了学校的名誉权。
(3月3日《现代快报》)
bssts:如果我是六中教师,看到FLASH上“抱到啃”的中学生身着六中校服,肯定会疑窦丛生:这真是我们六中的学生吗?如果不是,那肯定有人别有用心,有败坏学校名声之嫌。所以,诉诸法律也在情理之中。
在现实中不难看到,无论是影视剧还是文学创作,凡涉及到的单位和人名一般都是化名,就是怕被误认为影射。作为广泛传播的FLASH怎可能例外?无论《挤公交》的制作者是有心还是无心,这种失误都不应当出现。本来吗,社会对“中学生,抱到啃”的现象并不认同,甚至有人上升到“校风、家风”层面上来抨击,不少学校还会对此做出批评处理。FLASH却在配合唱词的画面上,让中学生的服装标上实名,这不惹出官司才怪!
郭其健:在公交车上,女生在男生怀抱里,旁若无人地亲吻,已不是什么“西洋景”。我看没有哪一所学校敢保证没有“抱到啃”的学生,即使出现了“抱到啃”的学生,也未必就是学校教育的失败。所以,不必对“名誉”太过于敏感了。
曾经帅哥过:《挤公交》FLASH究竟有没有“误导公众”,并且把六中的名声“搞坏”,恐怕很难搞清楚。所以,南京六中打官司有点划不来。
六中即使可以为自身维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却无形中为《挤公交》以及它的FLASH作者做了一番免费宣传。换言之,六中这一起诉,无形中再一次提升了这首歌以及其FLASH作者的知名度,成了别人的“宣传工具”。而这,显然非其本意吧。
有的时候,学校对于社会中形形色色的“骚扰”大可不必认真。有句话说得好:“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你的作品中不是提及南京六中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