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图 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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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昨天,四十多岁的孙某万般无奈地站在楼顶,打算跳下去了断此生。把他逼上绝路的,正是自己买的一套房子。两年前,孙某买了江宁天景山碧华苑一套住房,没想到这套房子竟被房主“一房三卖”,眼看自己已经付出的12万多元血本无归,孙某一时冲动爬上了楼顶。
一名小区居民介绍,当时孙某爬到楼顶时,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等大家听到动静后,抬头才发现孙某已经站在楼顶边缘。孙某看上去情绪激动,嘴里大声地嚷着什么,楼下围观者劝说孙某不要冲动,有什么事情先下楼再说,但孙某根本不听。市民迅速报警,警察与消防队员们赶到现场,上楼耐心劝解,半个小时后,孙某终于走下楼,随后被带到了方山派出所。
孙某的弟弟告诉记者,孙某之所以要跳楼,实在是因为被逼得没办法了。原来,2004年,孙某通过江宁区橄榄园房产经纪公司购买了天景山碧华苑26栋102室房子,这套房子没有“两证”,房子面积90平方米,房主姓王,当时双方谈好总价是15.2万元,孙某先后付给王某12.3万元。2005年,孙某到开发商处拿房票时,意外获悉,王某已经将这套房卖给其他人,而且这套房子连孙某一共有3个买主,这给了孙某当头一棒。
孙某想通过法院讨公道,向王某提出民事赔偿。但就在执行法律程序时,让孙某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另一名买房人李某已先期将王某告上法院。去年底,王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入狱。今年一月份,江宁区法院裁决,将碧华苑26栋102室作价18.5万元判给李某。而根据司法机关调查,王某除了这套房子外再无其他财产,孙某支付的购房款也追不到了。孙某看到自己的12万多元面临血本无归,又急又气,于是一时冲动爬上了楼顶。
孙某的妻子哭着告诉记者:“我们夫妻俩都是徐州人,在南京靠经营一个小吃摊生活,这十多万元可是我们的全部积蓄呀!在一个月前,我家父母已经搬进这套房子里,可老人被另一个买房人赶了出来,因为这个买房人手里有法院的裁决书!”孙某的妻子不解地说:“我们对法院的裁决不服!一套房子卖给了三方,法院怎么能不考虑我们的损失,就把房子判给了一方呢?”
昨天下午,方山派出所有关人士表示,警方已经联系了江宁区法院,准备收集好相关材料后交给法院,争取对此事拿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游先生报料奖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