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一:
涉嫌价格误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而返券促销涉及复杂的演算过程,总折扣率随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多少、额度、次数各不相同,并处于不断变化中,难以清楚标明,这种促销方式使明码标价失去了作用。
质疑二:
涉嫌“变相搭售”
返券活动中,商家大多对商品标价进行了“技术”处理,消费者很难找到标价正好达到参与返券活动的合适商品,只好费心寻找其他商品弥补差价,以得到返券;取得返券后,必须在很短的期限内消费完毕,因而不得不被迫再次购物。
这就与《反不正当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有相悖之处。
质疑三:
涉嫌价格歧视
在返券活动中,由于交易规则过于复杂,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年龄职业各不相同,有的精于算计,有的反应较慢,面对同样的商品,只因本人能力有限,就要向经营者付出更多的费用。这种做法就有违基本的商业道德,涉嫌价格歧视。
质疑四:
涉嫌违法发行代币券
商场印制的返券也是代币票券中的一种,具有货币的一般属性,一是可在一定区域的市场上流通,二是持返券可购买商品。这种随意发行返券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人民币的权威性,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质疑五:
涉嫌低价倾销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据业内专家反映,商业零售业的正常毛利率是20%左右,返券促销所能承受的正常额度也就是“满100返20”左右,而现实中,部分商家长期、高频度地开展高额返券促销活动,涉嫌低价倾销。快报记者 郑春平
陈英 实习生 王瑞
昨日,三级消协再度“炮轰”返券促销,指出返券促销面临五大法律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