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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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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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反客为主”撵走婆婆
朱俊骏 黄建中
  快报讯(通讯员 黄建中 记者 朱俊骏)在外漂泊了一年之后,刘奶奶终于可以回家安心睡觉了。在儿子过世后不久,她就被儿媳妇赶出家门,在外孙女家住了一年之久。近日,在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刘奶奶终于要回了自己的房子。

  刘奶奶今年81岁了,年轻的时候就没了丈夫,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本该享受晚年了,哪料到儿子却生了大病,2004年6月份去世了。刘奶奶有三个女儿,但儿子却只有一个。按习俗,刘奶奶当然跟儿子生活在一起。在一起生活,刘奶奶难免跟儿媳妇有点摩擦,但有儿子在身边,儿媳妇也没敢怎么样。更让刘奶奶觉得有底气的是,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产权是刘奶奶的,虽然面积只有50多个平方,但有这么一套房子在那里,刘奶奶也觉得老有所靠了。

  但在儿子过世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儿媳妇每天都跟她吵架。2006年1月份,儿媳妇正式下了逐客令,跟她说:“现在孙子大了,也要谈朋友了,总不能还挤在客厅里,你女儿那么多,到女儿家去住住吧。”刘奶奶没有办法,只好拿着衣服被子,睡到了外孙女家。

  但外孙女也是有家庭的人了,外婆过来虽然欢迎,但时间一长,刘奶奶自己都觉得不方便。而另外两个女儿却不在南京,刘奶奶年纪这么大了,总不能长途奔波去外地。刘奶奶搬出去之后,儿媳妇把门锁都换了。

  忍了一年,刘奶奶再也忍不下去了。2006年底,刘奶奶来到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够得到帮助。中心免费为她指派了一名专业律师为她维权。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刘奶奶不但可以住回自己的家里,儿媳妇如果要住的话,每月还必须支付300元的房租。刘奶奶终于可以在家过春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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