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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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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举措集中在年前有多大意义?
陈强
  ■热点纵论

  2月12日的《新华每日电讯》报道,福建省晋江市政府近日推出“企业欠薪保障调剂金”制度,帮助务工人员及时解决因工资被拖欠面临的困难。员工讨要工资无着落的,皆可申请用欠薪保障调剂金先行垫付工资。

  从安徽合肥和银川等地劳动保障部门最近推出的“企业欠薪举证责任倒置”,再到如今的福建晋江推出的“企业欠薪保障调剂金”制度,可以看出政府在为民工讨薪的过程中有了更多的着力点。

  这些制度的实行,虽然力度大小不同,但都能够给过年前为讨薪忙得焦头烂额的民工兄弟们现实的帮助,的确值得鼓掌。但掌声不能掩盖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这些保障民工讨薪举措都赶在过年前纷纷出炉?

  请不要怪我吹毛求疵。如果帮助民工讨薪的举措都集中在过年前才出炉的话,效果肯定要大打折扣———无论是“举证责任倒置”还是“企业欠薪保障调剂金”制度,民工兄弟们要想通过这些举措获益,都有一个比较繁复的过程。但离春节已经没有几天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有多少民工兄弟能够搭上这趟匆匆开出的“讨薪末班车”?在我看来,赶在春节之前出台的这些帮助讨薪举措,其象征性意义显然明显大于实际意义。不客气地说,这很可能是一些政府部门为了自己面子上的光彩作的“政策秀”———清欠工作的成效现在也是很多政府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如果什么举措都没有推出,那年终考核的成绩单自然不会好看。

  如果赶在节前出台一些清欠的举措,不仅在事实上能使一小部分民工获益,更能在自己清欠的成绩单上添上光彩的一笔,可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部分的正义经常会让我们看问题的眼神变得麻痹,这恰恰是问题的根本。在舆论为各地政府部门推出的“企业欠薪举证责任倒置”“企业欠薪保障调剂金”制度喝彩时,我们是不是该冷静下来问这样一个问题:这些赶在年前出炉的举措究竟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为什么这些举措都在年前出炉而不是在平时出现?讨薪究竟是要一阵风式的“运动”还是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中的努力?

  现在的一个怪现象是,每到过年之前,讨薪这个问题就被摆上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日程,相应的举措也因此纷纷出炉,媒体也不惜力气地将清欠工作当作报道中心,讨薪已经越来越成为一场年前的运动式风暴。但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是,欠薪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它发生在每一个平常的日子,而不是集中在过年前蹦出来。既然如此,政府部门年前风暴式的清欠工作和各种清欠举措又有多大意义?在清欠的风暴中,政府部门是不是更应该反思这些问题:企业为什么敢欠薪?政府部门在平时的清欠工作中有多少漏洞、有多少未尽其职的地方?当有那么一天,所有的政府清欠工作都能在日常工作中完成于无声处,所有的制度漏洞都能得到及时修补,日常的清欠成效取代年底的清欠风暴力度成为政府部门的考核目标,我们才可以这么说:在帮助民工讨薪方面,政府部门已经尽到了责任。

  (陈强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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